构建企业商业秘密危机管理机制
[摘 要] 商业秘密作为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是企业谋求长期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本文通过对商业秘密泄露危机的成因分析,提出了企业构建商业秘密危机保护管理机制,从而提高商业秘密保护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的建议。
[关键词] 商业秘密 危机管理 机制
危机,是指对组织基本目标实现构成威胁,要求组织在极短时间内做出关键性决策进行紧急回应的突发性事件。商业秘密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商业秘密泄露会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正因如此,商业秘密泄露被看作企业危机。
一、商业秘密泄露危机成因
1.企业内部泄密
(1)人才流动。人才流动是企业内部泄露商业的最广泛途径。人才是商业秘密的“活化体”,在离开原企业时,虽然仍负有对原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义务,但正如美国贝克法官指出:“当一个雇员终止了与其雇主的雇佣关系后,他有权带走‘受雇佣期间有用技巧、经验和知识’”。
(2)企业对商业秘密保护不力。首先,企业对商业秘密保护的系统性不够,仅将商业秘密局限于技术信息类,忽视了对经营信息类商业秘密保护;其次,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严密性不足,没有分层次、点面结合保护,致使商业秘密流失。
2.企业外部泄密
(1)以合法的手段获取商业秘密。在实践中,企业相对人可以从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申报的科学技术成果,有关技术人对生产工艺的翔实介绍等方式中收集该企业的信息,通过分析、归纳、综合、提取得出相应的结论,获取商业秘密。另外,商业秘密不具有其他知识产权研究开发的专有性。对企业相对人的独立研究开发,通过公开途径获取企业的技术信息和管理信息,法律并不禁止。
(2)以非法的手段获取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做了归纳,有四种情形:①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的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②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的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③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④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从侵权人处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
二、构建商业秘密危机管理机制
1.泄密危机预防
(1)建立商业秘密管理监控机构。企业应视商业秘密管理任务的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监控机构,努力做到管理“三归口”:一是职能管理归口,避免“政出多门”。即由统一的管理监控机构对技术成果进行分类、确定商业秘密的密级、保护范围、保密期限;二是技术输出归口,避免“各自为政”。如某企业在技术输出上有多个出口,既有各二级单位的科协、技协,又有相关的职能、科研部门,存在各自为政现象;三是商业秘密侵权监控归口。对他人的侵权行为进行监控,有效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应以有效控制商业秘密接触范围,消除泄密隐患为主要目的制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包括:商业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保密要害部门、涉密人员管理制度;对外宣传保密规定等。
(3)积极推行契约管理。目前较为通用的契约管理是签定竞业限制合同。由于竞业限制是对员工自由择业权的限制,因此企业必须对此限制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竞业限制只是对涉密人员择业的一种限制,不能简单等同于保密义务。竞业限制期满只意味着受限制人员不再受择业方向限制,并不意味着免除保密义务。
2.泄密危机处理
泄密危机处理是商业秘密危机管理机制的主要环节,主要有以下几步:第一步:听取商业秘密泄露危机事件报告及评估当危机发生时,企业负责人须召集企业高层听取危机事件的报告。企业高层听取汇报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对商业秘密泄密危机事件的发展趋势、对企业可能带来的影响和后果以及企业能够和可以采取的措施等重大事情做出初步的评估和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