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企业商业秘密危机管理机制
第二步:组建商业秘密泄露危机处理小组。当企业最高负责人对危机事件作出了初步评估和决策后,应立即成立危机处理小组。该小组有权调动公司的所有资源,有权独立代表公司做出任何妥协、承诺和声明。一般情况下,危机处理小组应由企业相应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监控机构的最高负责人或企业最高负责人担任小组负责人。小组其他成员应包括:公司法律顾问、公关顾问、业务负责人、行政负责人、人力资源负责人和小组秘书等。
第三步:启动商业秘密保护应急预案,认真做好证据收集工作。由危机处理小组对可能泄露的商业秘密,如产品报价、客户名单、合同协议、业务报告等进行及时整理和归纳,并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来保护企业的利益,把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四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我国法律对商业秘密维权途径作了规定,主要有:协商解决、申请仲裁、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当商业秘密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权利人可根据侵权性质及程度,选择最简单、最利于实现自己维权主张的司法救济途径,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
3.泄密危机事后管理
(1)增强企业全员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使员工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明确在工作中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规范等。
(2)改善组织管理。商业秘密泄密危机处理后,整个危机管理活动并没有结束。企业必须重新审视整个危机过程,并可借此契机重新调整组织结构,采取必要的技术防范措施。
(3)离职员工管理。员工离职后,企业应跟踪管理,尤其是企业的核心员工。分析表明,雇佣离职员工所花费的成本往往是招聘新人所需费用的一半。实施离职员工管理重在理解和沟通,企业要认真了解员工离工原因,通过建立离职员工关系网络保持双方的联系和交流,适时提供相关职位和鼓励优秀离职员工回归。
总之,建立商业秘密危机管理机制是企业保护自己的智力成果,避免商业秘密外泄及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策略。
参考文献:
[1]刘 刚:危机管理[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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