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董事责任保险中赔偿责任与抗辩、和解费用之分摊
进行分摊。
(二)因索赔事项引起的分摊
在因索赔事项引起的分摊中,赔偿金与和解金的分摊又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当董事和高级职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同时实施了属于保险合同承保范围的不当行为以及被作为除外责任的不当行为的时候,对赔偿金与和解金进行分摊。例如,当董事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同时实施了违反注意义务的行为和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并因此被股东提起索赔诉讼。其中,违反注意义务的赔偿责任属于董事责任保险合同的承保范围,而违反忠实义务的赔偿责任则属于保险人的除外责任。在这里,正确的分摊方法是根据法院就董事违反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的行为作出的赔偿判决的比例来确定应当由保险人承担的赔偿金与和解金的比例,进而解决分摊问题。
第二,当第三人针对董事和高级职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实施的不当行为以及那些并非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实施的行为提出索赔请求时,此时的分摊应当着眼于法院对上述两种索赔请求的处理结果。正确的做法是根据法院对两种索赔请求作出的赔偿判决的比例来决定应当由保险人承担的赔偿金与和解金。
至于抗辩费用的分摊则是一个较难区分的问题,因为在许多情况下,为那些并非保险合同承保对象的主体实施的抗辩行为可能对被保险人的抗辩有直接的帮助。与之相似,为那些不属于董事责任保险合同承保范围的事项进行抗辩的同时可能对那些属于保险合同承保范围的事项的抗辩也有直接的帮助。在这种情况下,考虑到作为被保险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个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经济实力的对比,应当采取有利于被保险人的原则,只要为那些并非保险人承保对象的主体实施的抗辩行为对被保险人的抗辩有直接的帮助或者为那些不属于董事责任保险合同承保范围的事项实施的抗辩行为对那些属于保险合同承保范围的事项的抗辩有直接的帮助,就不能对抗辩费用进行分摊,而应当由保险人按照董事责任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全部抗辩费用。
综上所述,考虑到董事责任保险合同分摊纠纷的复杂性,或许很难设计出既精确又富有弹性的分摊方案。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最大限度节省交易成本的方法在于双方当事人之间尽可能多地进行事先谈判和磋商。在与保险公司谈判的过程中,投保公司的代理律师应当尽可能深入细致地了解保险人关于赔偿责任和相关费用
(二)因索赔事项引起的分摊
在因索赔事项引起的分摊中,赔偿金与和解金的分摊又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当董事和高级职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同时实施了属于保险合同承保范围的不当行为以及被作为除外责任的不当行为的时候,对赔偿金与和解金进行分摊。例如,当董事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同时实施了违反注意义务的行为和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并因此被股东提起索赔诉讼。其中,违反注意义务的赔偿责任属于董事责任保险合同的承保范围,而违反忠实义务的赔偿责任则属于保险人的除外责任。在这里,正确的分摊方法是根据法院就董事违反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的行为作出的赔偿判决的比例来确定应当由保险人承担的赔偿金与和解金的比例,进而解决分摊问题。
第二,当第三人针对董事和高级职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实施的不当行为以及那些并非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实施的行为提出索赔请求时,此时的分摊应当着眼于法院对上述两种索赔请求的处理结果。正确的做法是根据法院对两种索赔请求作出的赔偿判决的比例来决定应当由保险人承担的赔偿金与和解金。
至于抗辩费用的分摊则是一个较难区分的问题,因为在许多情况下,为那些并非保险合同承保对象的主体实施的抗辩行为可能对被保险人的抗辩有直接的帮助。与之相似,为那些不属于董事责任保险合同承保范围的事项进行抗辩的同时可能对那些属于保险合同承保范围的事项的抗辩也有直接的帮助。在这种情况下,考虑到作为被保险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个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经济实力的对比,应当采取有利于被保险人的原则,只要为那些并非保险人承保对象的主体实施的抗辩行为对被保险人的抗辩有直接的帮助或者为那些不属于董事责任保险合同承保范围的事项实施的抗辩行为对那些属于保险合同承保范围的事项的抗辩有直接的帮助,就不能对抗辩费用进行分摊,而应当由保险人按照董事责任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全部抗辩费用。
综上所述,考虑到董事责任保险合同分摊纠纷的复杂性,或许很难设计出既精确又富有弹性的分摊方案。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最大限度节省交易成本的方法在于双方当事人之间尽可能多地进行事先谈判和磋商。在与保险公司谈判的过程中,投保公司的代理律师应当尽可能深入细致地了解保险人关于赔偿责任和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