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消费者安全权的保护现状与法律对策
【论文摘要】消费者安全权是消费者的首要权利。但是当前我国消费者安全权的保护还处在较低水平。因此,当前必须加强消费者安全权的立法、执法、司法工作,培养消费者责任意识,以构建完善的消费者安全权保护法律体系。
【论文关键词】消费者安全权 现状 法律对策
一、我国消费者安全权保护现状
消费者的安全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权利。这是消费者享有的首要权利,是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其中消费者人身安全权是指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权,它是享有其他权利的基础。而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是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权利这里的财产安全既包括所购买、使用商品本身的安全和接受服务所涉及商品本身的安全也包括它们对于其它财产的安全。
我国消费者的安全权保护一直是个令人担忧的问题,它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侵害消费者安全权的案件数量多、危害大涉及商品和服务行业众多侵害不特定消费者安全的时有发生如2004年的徽害人婴儿奶粉案、2005年肯德基的“苏丹红“案件2005年哈医大二附院550万的天价医药费案件,今年3月郑州市的保罗国际美容美发(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称保罗国际) 天价头事件“。这表明消费者安全权的保护状况并没有根本改变。消费领域里一直居高不下的是食品、药品、装修装饰材料等的质量问题。近两年来随着居民购买商品房、家用汽车及金融服务、网络购物等新的消费需求的增多,消费者安全权侵害的领域也随展之扩展据中消协2007年全国消协受理投诉情况分析2007年投诉增长前十位的是销售(含网络销售、电视直销)、计算机、互联网、汽车、金融保险、教育培训、美容美发、电信、厨房设备。
第二近年来整体情况有好转但消费者安全权侵害仍是消费纠纷的重要部分。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相关部门监管力度的加强近两年情况略有好转。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今年2月公布的《2007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分析))显示:2007年的全部案件受理数比2006年少了45487件。其中2007年消费安全投诉13452件比2006年的13967件少了515件下降3.7%。但是我们不能忽视的是:其一安全权侵害案件的总量还在万件以上其二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