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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新媒体时代网络诽谤的构成因素与责任

[作者:邢文雪  [来源:互联网]| 打印 | 关闭 ]

  二、网络诽谤的责任承担

  网络诽谤与现实生活中的诽谤一样,行为人同样难以逃脱责任,可以通过网络诽谤者的行为对其进行承担民事责任、承担行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的不同程度的惩罚。
  (一)民事责任
  依照我国《民法通则》第130条的规定,两人或多人共同侵权而导致他人权益受到侵害的,应该共同担负起连带责任。共同侵权的两个主要因素就是两人或多人共同有意的侵害他人权利或者是两个或者多人共同无意的侵害到了他人的权利。在笔者看来,现实社会之中,除了这两种国家法定侵权之外,应该对法律进行延伸,其中包括故意侵权和部分过失侵权,综上所述,应该对下面提到的几种情况,来综合判断侵权人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1. 发出诽谤信息的行为人。诽谤信息行为人在现实生活中有两种具体体现,一是信息传播者看到相关的网络流言,没有对网络流言进行深入的了解,没有看到事实根据,就肆意进行传播,二是故意伪造对他人产生不利的虚拟事实,从而让他人的名誉以及人格受到侵犯,所以,应该根据事发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的判断。2. 转播诽谤信息者。有人看来,对于网络流言进行传播的人也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些人没有对网络流言进行判断,就肆意的扩散,是一种对网络流言的变相支持,这就会让受害人的名誉和人格受到更深一层更大范围的伤害。所以,和第一种情况是在本质上有相似点的,要确定他的做法是不是侵权,应查证其是不是故意损害他人权益,如果涉及事件的情节比较轻,可以选择立即终止传播,如果涉及案件情况严重,那么就应该和发布者承担连带责任。3.转载诽谤信息的网站的经营管制者。网络提供服务者一旦发现在自己经营网络中,存在对他人不利消息的传播,应该即刻删除并且终止散发,但是没有立即采取措施的,就应该和流言传播者、制造者承担一样的法律惩罚。所以,网络服务者应该更深层次的了解、学习相应的法律知识,当不良信息出现并传播的时候,相关网络服务提供者也应该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比如说中石化女处长非洲牛郎门事件之中,法院认定两家刊登谣言文章的网站IT商业新闻网和中华网构成侵权,两个网站向受害人给予正名和道歉,并且给予受害人经济补偿。主要原因就是受害人提出终止信息传播需求的时候,网站并没有及时的进行处理。
  (二)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的法律条令已经明确的表示,使用语言暴力或者是其他的变向方法进行侮辱、污蔑他人的行为,涉及到具体情况如果非常严重,相关人员就要承担侮辱罪或者诽谤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针对信息传播过程中诽谤罪的两个主要构成要素“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与“情况突出”两个因素做出了解释。
  (三) 行政责任
  在网络信息传播过程中不能够出现侮辱、诽谤他人人格尊严的有关信息。因网络诽谤被给予行政处罚的例子较多。例如,2013年10月,衡阳市衡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受害人李某报案称,有人以“卫道士aaa”的网名多次在网上发帖,恶意举报其生活作风淫乱,长期包养女下属,对其声誉造成严重损害。接案后,民警查明帖子内容不属实,系恶意捏造、诽谤,并查到发帖人系衡南县茅市镇人封某。封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三、针对新媒体时代网络诽谤问题的建议

  目前而言,网络诽谤不仅是中国存在的社会问题,在国际社会上也引起关注。针对互联网上日益严峻的诽谤行为,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法制宣传与媒介素养教育,引导网民理性表达
  公民具有宪法所赋予的公民言论自由权,但是公民在行使自身权利的时候,第一要意识到的就是不能对他人的权利构成威胁,不能够产生对国家不利的信息。一旦共鸣的言论自由权行使不当,公民就要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在我国现在使用的法律中也对此进行了陈述,比如说《宪法》的第三十八条表明,法律严格维护中国公民的人格尊严,并且对侮辱、诽谤、陷害公民的行为,都做出了严格的法律约束。
  (二)加强网络监管,推行实名登记制度
  对于越来越明显、越来越多的网络犯罪来说,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管是一个必然趋势。总的来说,应该在以下两个地方下手:第一,要大力发展并且贯彻落实网络的实名制。来加大网络的监督和管理。通过实名制登记,会对危害网络安全的相关人员进行监督,并且可以深层定位,进行惩罚。第二,要增强网络的运营商证据保留制度的法律约束。
  (三)加大对被侵害者的司法保护力度
  我国网络诽谤犯罪的法律惩罚相对来说较轻,并且在现实生活之中,很多网络危害者并没有受到相应的法律惩罚,即使有,也相对较轻。导致这个局面的主要原因就是我国现阶段的法律裁决力较低。笔者看来,应该针对诽谤罪中对于损害商业荣誉、声誉等问题进行法律补充。我国现有法律《刑法》中对于诽谤罪的定罪年限最高为三年,但是对于针对商品荣誉及声誉的定罪年限最高只限两年。总的来说,网络诽谤罪的治理是保证国家对内稳定,社会能够快速发展,个人权益不受侵害的主要前提。治理网络诽谤,不光是对个人的惩罚,更是对整体网络环境的维护,是对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的一个重要保证,并且,如果网络环境是一个积极向上的氛围,那么对于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也是有很大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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