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证的信用价值及其实现方法分析
3.建立失信惩罚机制
失信惩罚机制是通过降低双方信息不对等的程度,从而达到对潜在失信者的防范。司法就是公证的一种有效和重要的失信惩戒机制,然而有时利用司法付出的代价过于高昂,因此降低成本是公证的优势公证可以通过自己优先证据效力,缩短证据的排除和采集过程,从而加快结案速度,提高司法服务的质量和数量。确立公证信用戒指从节约司法成本出发可以实现更为方便的惩戒失信行为。也正是因为公证对解决纠纷的直接和快速,所以有效地降低了失信行为的发生。
三、公证信用价值的实现方法
为较好地实现公证的信用价值,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建立健全完善的市场体系,让理性的信用观念深入人心。目前,我国信用体系存在较大的缺陷,对于一些失信行为不能予以有效的制约和预防,从而直接导致信用秩序混乱。总的来说,市场经济本质是信用经济,各个经济个体离不开债化活动的信用要求,因此,只有从信用经济角度出发,确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并使信用观念成为市场经济交往的准则,那么便可以凭借公证制度信用价值的实现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从公证员的属性出发,确定公证机构改制的定位。公证员具有两方面的属性,一方面,他是司法体系的一部分,拥有部分的政府权威,履行政府的智能,对社会纠纷及信用实行间接式管理;另一方面他不作为国家公务员而存在,只是服从法律并按照法律规则行事,在法律允许敢为内,可自由决定工作方式,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工作报酬。因此在改制过程中,应秉承以人为本的公证制度,废除审批机制,发挥公证资质组织的功能,体制上摆脱行政权的管理,将之限制在宏观控制以及刑事管理上面,把具体的监督、管理、惩戒等实施权交给公证协会,从而彰显公证员的责任承担主体地位。同时要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恶意做jia证、缺乏诚信、疏于职守的公证员进行惩戒。以“总量控制、合理布局”为指导原则,合并层级的不合理公证机构,借此消除因为层级不合理而造成的不正当竞争。
长远地看,因公证信用价值的缺失带来的社会损失利益远远超过一时追求所得的利益,因此,确立、维护公证的信用价值是我国公证制度的底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单位不可避免的存在逐利性,如何将这种逐利性控制在利益实现机制内部,这是克服盲目逐利的关键。目前我国自收自支的强势公证机构因职能弱化,而出现千方百计的打通关系,直接造成了行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因此,应着手强化公证成本利益,不以破坏职能赖以生存的信用价值来谋求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