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探法家的“法治”与现代法治
其个人意志而改废,现代法治是相对于人治的一种治国方略,即以法律为最主要的,最权威的社会控制方法,也就是依法治国,现代法治注重的是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包括全体公民的人格尊严的平等,它从形式上破除了等级特权制度和人身依附关系。法家的法治是人治底下的法治与社会主义法治根本对立。
(二)君主民本与主权在民、治国主体的根本不同。法家是主张君主独裁专制主义的,它的民本思想是君为治国之主,民本不是民主,而是将民视为君之本,即民为统治下的臣民,其法治思想体系完全是为君权服务而展开的,实际上落到实处还是权大于法,法律纯粹是君主手中挥舞的权杖,而现代法治是与民主制度相联系,它实行主权在民,人民是法治的主体。
(三)法治的目标不同。法家的法主要是刑法,是镇压制裁之法,是君主用以镇压人民的工具,其目的在于维护权力,这种法律形式是一种运用法律实现人治。而现代法治是以保护和调节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基本权利为基本精神,法治的终极目标是保障权利,实现的是对人的终极关怀。
四、结束语
法家的法治思想内容丰富,系统深刻,有其合理的积极因素,可供我们借鉴,但是法家的人治思想是我们应该批判舍弃的。我们研究应结合时代环境,掌握总体联系,把具体主张置于思想体系和历史进程中作出评价,从而为现代法治思想的丰富和发展提供历史资料。
参考文献:
[1]韩非.韩非子,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2]蒋重跃.韩非子的政治思想,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3]曾宪义.中古法制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4]张晋藩.中国法制史,群众出版社,1988年版
[5]陈奇猷.商君书.韩非子,岳麓书社1990年版
(二)君主民本与主权在民、治国主体的根本不同。法家是主张君主独裁专制主义的,它的民本思想是君为治国之主,民本不是民主,而是将民视为君之本,即民为统治下的臣民,其法治思想体系完全是为君权服务而展开的,实际上落到实处还是权大于法,法律纯粹是君主手中挥舞的权杖,而现代法治是与民主制度相联系,它实行主权在民,人民是法治的主体。
(三)法治的目标不同。法家的法主要是刑法,是镇压制裁之法,是君主用以镇压人民的工具,其目的在于维护权力,这种法律形式是一种运用法律实现人治。而现代法治是以保护和调节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基本权利为基本精神,法治的终极目标是保障权利,实现的是对人的终极关怀。
四、结束语
法家的法治思想内容丰富,系统深刻,有其合理的积极因素,可供我们借鉴,但是法家的人治思想是我们应该批判舍弃的。我们研究应结合时代环境,掌握总体联系,把具体主张置于思想体系和历史进程中作出评价,从而为现代法治思想的丰富和发展提供历史资料。
参考文献:
[1]韩非.韩非子,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2]蒋重跃.韩非子的政治思想,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3]曾宪义.中古法制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4]张晋藩.中国法制史,群众出版社,1988年版
[5]陈奇猷.商君书.韩非子,岳麓书社199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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