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院校银行贷款风险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三、高等院校贷款风险
高等院校银行贷款特指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向银行进行资金借贷而形成的贷款。高等院校银行贷款风险是指高校向银行进行过度举债或不良举债后产生严重影响教学科研和人才稳定等不良后果,使学校难以为继的可能性。高校举债,一旦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学校将陷入财务危机,产生严重的不良后果。
(一)形成财政风险
由于高校的特殊性质,高校贷款风险一般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转嫁给政府即财政。
1.高校——政府途径:政府是普通高校最主要的投资者,财政拨款是高校经费的最主要来源渠道。就产权而言,普通高校的所有权归属国家,当高校不能偿还贷款而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产生一些不稳定因素时,高校会求助于政府,而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政府不会坐视不管,从而由政府来承担债务风险。
2.高校——学生——公众——政府途径:当学校无力偿还贷款时,学校可能会提高学费标准或维持原学费标准但压缩教学经费、降低教学质量,将风险转嫁给学生,当转嫁的程度超过某个界限时,就会引起家长的不满,从而引起社会公众和舆论的不满,引起政府的关注和救助。
3.高校——银行——政府途径:当高校长期不能偿还贷款时,银行会采取合法的方式来给政府施加压力,如诉讼、要求高校破产等,迫使政府救助高校,承担债务风险。
通过对转嫁途径的分析可知,高校将通过不同的途径将自身的债务风险转嫁成公共风险,而政府是社会的管理者,也是公共风险的最终承担者,社会其他主体所不能承担的风险最终都将由政府即财政来承担。
(二)造成投资闲置浪费
由于市场规律、办学规律及银行信贷体制的制约,尽管政府部门对扩招贷款予以关照与扶持,高校急剧膨胀的投资仍出现了资金难以为继的问题,造成基建投资难以按进度施工,或基础设施投资虽已完成,但由于教学相关设施不配套以及高昂的收费,造成基础设施使用率低。这种情况和国家审计署审计报告结果所吻合:“一阵风”上马、盲目建设“大学城”的后果是出现“新一轮资产投资——闲置——不良资产”的恶性循环。
(三)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不良影响
高校规模扩大,相比之下,硬件设施建设容易做到,而软件尤其是师资方面的建设很难跟上节奏,使得教育质量没有保证,这可以表现为:首先,在存在财务风险的情况下,高校会压缩教学科研的经费投入,特别是教学一线院系的经费。学生在实习教学环节经费的不足,会直接影响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其次,高校为集中财力搞基建,会紧缩其他方面的开支,可能会限制专职教师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的提高。这必将使高校失去在吸引、培养和留住人才方面的优势。优秀骨干教师一旦出现大量流失,会直接导致教育质量的下降。最后,高校为缓解还贷资金压力,可能会采取扩大二级学院招收高学费生和自费研究生的规模,以此获得更多的学费收入来还贷,而学校实际用于学生的教学支出却在压缩,这也必然会导致教学水平和质量的下滑。
四、建立高校贷款风险评价指标体系
(一)高校贷款风险评价指标体系
高校贷款风险评价指标体系是由一系列反映高校债务风险状况的财务指标组成的,用以评价高校在资金运动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根据测试内容的不同,可设置如下指标:
1.反映高校筹资风险的指标
1)累计贷款总额占总收入比重(A1):A1
=(年末借款总额/当年年度总收入)×100%。
这一指标反映了高等学校总负债存量与本校经济能力的关系。分母指标选择的是当年年度总收入而不是总资产,因为高校大部分资产的所有人不是高校,因此不能完全用资产来还债。
2)累计贷款总额占总资产比重(A2):A2
=(学校贷款总额/全部资产)×100%。该指标反映高等学校总资产中存在多少是借款筹集的,反映的是高校的举债比率,体现了高等院校资产对债权人的长期偿还保障能力。从高等院校运行现状来看,累计贷款占总资产比重过高或过低均不好,举债比率过低,不利于高等院校的大规模发展;举债比率过高,财务风险增大,面临偿债支付的现金需求压力增大。
3)自有资金动用程度(A3):A3=[(年末应收款及暂付款中非正常周转的垫付款
+对外投资+借出款)/(年末事业基金+年末专用基金-留本基金)]×100%。自有资金指的是学校可以自由支配的财力,包括事业基金中的一般基金和专用基金,专用基金中的留本基金因不能动用,不作为自有资金,应从中剔除;同时也不包括专项经费,因为专项经费的年末结余是指未完成(完工)的专项经费的年度结余,其真正的支配权、使用权不属于学校一级。因此,为稳健起见,自有资金不包括学校专项经费年末结余。自有资金动用比率衡量高等学校净资产中实际可控制的资金的利用程度,体现了其后续发展的潜力大小。指标值越大,表示高等学校实际自有资金动用程度越高;反之,则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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