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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从孔子交往伦理思想看高校和谐师生关系建设

[作者:陈雪英 张泽一[来源:本站整理]| 打印 | 关闭 ]

论文关键词:孔子 交往伦理;高校 和谐师生关系

    论文摘要:孔子的交往伦理思想强调仁者爱人、推己及人、和而不同。这种交往伦理思想对高校和谐师生关系建设具有三方面的启示:平等交往、师生互爱是高校和谐师生关系建设的前提;师生互相尊重、宽容是高校和谐师生关系建设的途径;和而不同、师生互动是高校和谐师生关系建设的不竭动力。

  一、引言

    大学生活是大学生成长的重要时期。大学生接受知识的过程,正是个性与品德形成时期。随着近几年高校的扩招,很多高校的生源质量不如以前,于是在高校中出现了一个学困生群体。这些学生大多在中学时知识基础就较弱,勉强上了大学后,在学习上非常吃力。如果教师忽略了这一客观存在的事实,对学生的不关爱就有可能使得一些学生缺少对教师的认同,从而影响其在大学学习和生活的质量。师生关系的和谐是高校和谐的基础,和谐的师生关系是成功进行一切教育活动的前提条件。师生关系是否和谐不仅直接关系到教育活动的成败,而且还会对学生的心理和个性的发展带来影响。所以处理好师生关系不仅是教育教学的需要,也是社会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重温孔子的交往伦理思想可以给今天构建和谐师生关系带来启示。

  二、孔子交往伦理思想的主要内容

    综观《论语》,可以发现孔子交往伦理思想内容十分丰富。所谓交往伦理,是指至少两个交互主体之间以生活世界为背景,以语言为媒介,在相互尊重与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情理沟通与理性商谈,达成理解与共识,形成普遍性伦理原则,以协调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交往关系,并造就道德人格自我的伦理理论。在这样的语境下,我们认为孔子的交往伦理思想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交往的最高理念:仁者爱人

    从汉字构成来看,一人是“人”字,二人为“从”字,三个人则成“众”字。所谓“仁”,有两个人便会产生的一种关系。因为,“仁”字是人字旁加个二字,两个人相处之道即为“仁”。虽然早在孔子之前的《诗经》、《左传》等古代文献中就已有“仁”字出现,但那时的“仁”,如同《说文解字》所言:“仁亲也,从人从二。臣铱等曰:仁者兼爱,故从二。”“仁”只是表示人与人之间相亲相爱的基本含义,这“人”是“仁”的母体,“仁”为“人”所派生。使“仁”真正获得崇高地位的是孔子,《中庸》曾引孔子的话:“仁者,人也。”此“仁”为“人”之所以为“人”的“仁”,“仁”成为“人”的内在的本质规定,仁就是对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升华与凝练,表明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是一种双向的交流、互动。可见,孔子正是在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中发现人的,这样,人们在交往过程中应该以开放的胸襟接纳他人。

    “仁”的根本含义是什么呢?孔子的回答是“爱人”,反映了孔子是从交往关系上阐述“仁”的内涵的。爱是对对象的一种肯定,是对对象的尊重,是一种最真挚的心境。仁就是以爱心对待众人。《论语·颜渊》中记载:“樊迟问仁,子曰:‘爱人’。”《中庸》载孔子对鲁哀公说:“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这说明“仁”就是以“爱人”为纽带的关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思想,“仁”就是在与他人交往时爱人、利人、助人。

    “爱人”的真谛是尊重、理解、善待他人,与人平等交往。爱人就要承认他人的地位和尊严,尊敬和关怀他人,尽己之心、尽己之力去助人、利人,特别是要关怀、帮助那些丧失劳动能力、难以自立的人。《论语·卫灵公》记载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名叫冕的盲乐师去拜访孔子。当他走到台阶时,孔子告诉他,前面是台阶;走到席前时,孔子告诉他前面是坐席;坐定后,孔子又一一告诉他某人在这里,某人在那里。孔子这种对盲者细微、周到的关怀,可以说正是他爱人之心的表现。总之,“爱人”就是“以直报怨,以德报德”(《论语·宪问》),其目标是实现全社会人际关系的和谐。

    孔子为什么将“仁者爱人”作为交往的最高理念?因为在他看来,“性相近”(《论语·阳货》),即“性”是人所固有的,人与人是同类,人的价值高于动物的价值。《论语·乡党》中关于“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的记载揭示了孔子人性思想中类的观念,虽然在当时一匹马的价格非常昂贵,但孔子问的是有没有伤到人而不是马。朱熹在《论语集注》对这句话的解释是“贵人贱畜,理当如此”,“贵人”就是以人为“贵”,人的价值高于畜的价值。《孟子·尽心下》亦云:“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对这句话,朱熹在《孟子集注》中注解说:“仁者。人之所以为人之理也。然仁,理也;人,物也。以仁之理,合于人之身而言之,乃所谓道者也。”按朱熹的意思,“仁”就是做人的道理、准则。由此看来,孟子和朱熹对“仁”的理解和孔子一样,即人被定位在作为物质性存在的“人”和作为非物质性存在的“人”的统一体,“仁”就是“人”所具有的共性,就是指“人”之所以为“人”所应该具备的那种品性。这样,“仁”就成为“人之所以为人”的类本质的规定,人与马都是具有生命的动物,但作为人的同类,人天生就具有类的潜质、类的倾向,对同类的关怀一般来说总是超过对异类的关怀。可见,在孔子眼中人的生命价值是在伦理关系中实现的,他寄希望于在群体、社会中塑造理想人格,以维护人与人之间交往关系的和谐。

    尚需指出的是,孔子的“习相远”(《论语·阳货》)明确了个体人之间的差异性,因此,在孔子眼中“爱人”乃是一种有原则的爱,仁者不仅能爱,而且能恶。他说:“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论语·里仁》)仁者应爱其所当爱,恶其所当恶。爱人固然是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但并不是说对丑恶之人也要爱,爱憎分明之爱才是正确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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