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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怀念红狐》练审美眼光

[作者:张一山[来源:互联网]| 打印 | 关闭 ]

《怀念红狐》是苏教版《现代散文选读》第二专题“难以忘怀的故事”中的一篇打星号的课文。按照《现代散文选读教学参考书》(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2版)的描述,这篇散文是“当代青年散文家刘志成的散文名篇”,是“血水”的写作。“作品一经面世即被数十家报刊争相转载,一时洛阳纸贵”,“评论界更是好评如潮”,称他是“大境界、大手笔、大孤独、大景观、大气质、大性格、大生命”的新锐散文家。对于《怀念红狐》的主题情感和价值取向,“参考书”这样描述:“作家并不囿于一已之悲,一已之痛,而能在作品中对自然、人类、社会表现出一种发自肺腑的忧患与终极关怀。”受“参考书”的影响,许多老师在教学时主要进行的是情感教育。 
  我发现《怀念红狐》的情节和细节中虚假破绽过多,我觉得,用质疑的眼光进行《怀念红狐》的阅读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审美眼光和文本细读能力。 
  一 
  对于《怀念红狐》,《现代散文选读教学参考书》几乎每一页均是“颂歌一片”。 
  其实,对于一篇散文来说,配合教材使用的“参考”理应本分、客观、理性,既给老师们提供正面的平静的教材解读与分析,又要给老师提供非理性的、反面的不同声音,这样,教师们在备课时才能真正地“参考”,才可以从不同声音中看出“大是大非”来。 
  看到《怀念红狐》这个题目时,笔者不禁质疑:《怀念红狐》真的就是值得广大师生顶礼膜拜的散文极品么?它真的就像教材的编写者所言的那样“具有了一流作品的所有要件”?——我不相信! 
  散文是作者心灵的秘史,但这种“心灵的秘史”,一定要真实。《怀念红狐》的“心灵的秘史”是什么?带着一种怀疑的心态,我开始了课文的阅读。 
  作者在离家足有二十里的荒地耕种——“锄了一天地”,在往回赶时看见了“叼去我家一只鸡的红狐在不远的沙丘上站着”,之后,作者与爹在一个沙圪坨里的一黑土硬圪台下扒出一窝狐崽子——“圆乎乎的蜷成一团”的四只狐崽,于是便“用布衫襟子捧起”带回家。最后是红狐找上门来,跪在主人的院子里,“长嗥着立在门扇上,用爪子不停地抓着门”,乞求归还它的孩子。 
  的确,《怀念红狐》中红狐的行为似乎真能让人感动,真能让人深思:“是什么力量让一只牲畜做出如此看似匪夷所思的壮举?显然,是伟大的母爱、无私的母爱,超越于众爱之上的大爱!动物为了这种爱,可以跪求,可以忏悔,谈不上什么尊严不尊严。”于是,作者便理解了红狐的偷盗——仅仅是为了四只小狐崽子。在“越来越喜欢这四只狐崽,常逗着它们玩”的情形下,在陶醉于“人狐和谐相处的局面”的情境下,作者一家最终还是将幼崽交还给了红狐…… 
  课文读完,我便想,这件事情是真的么?作者小时候真的遇到过、发生过这故事?作者说,这是发生在作者上小学之前或者之中的故事!课文交待的非常清楚:“后来,我在小学语文课本中学到了俄国作家屠格涅夫的《麻雀》里的一段文字。当我读到老麻雀为了救护小麻雀,在庞大的猎狗面前奋不顾身时,我不禁眼泪滑落双颊,混着鼻涕一起淌下了嘴角……”这里的“眼泪滑落双颊,混着鼻涕一起淌下”,非常虚假!什么样的情感刺激才能如此“眼泪滑落双颊,混着鼻涕一起淌下”?这话让我深思:如果这件事情没有真正的发生,所谓的“大境界、大手笔、大孤独、大景观、大气质、大性格、大生命”岂不是假的吗? 
  《怀念红狐》一文将“遇红狐”“挖红狐”“育红狐”“还红狐”等几件事情写得颇为曲折。因红狐的母爱深深地刺激了作者,于是作者内心的本初之性彻底苏醒了,而父母亲也同样地苏醒了——当邻居的大狼狗“喘着粗气要向狐发起进攻”时,父亲则 “死死抱住”;而母亲则“抱了四只狐崽,轻轻放到了大门外”……在这曲折的故事情节中,我们既看到了人类最崇尚的人狐和谐相处的良性姿态,也领略了作者一家人“对人世、对社会、对自然的终极关怀与期盼”。笔者在阅读时,对于这种情感取向半信半疑。 
  在设计教学时,我还是对“遇红狐”“挖红狐”“育红狐”“还红狐”等细节产生了怀疑。应该说,刘先生的作品曾获2003年度《草原》文学奖、内蒙古政府第八届索龙嘎奖、内蒙古第九届“五个一”工程图书奖、2005和2006年度《散文选刊》中国散文排行榜等多项奖项,他创作的作品应该非常严肃。而这篇散文又是被收入《中国西部散文百家》《内蒙古六十年散文选》《中华散文百人百篇》中的,也选入了苏教版高中语文选修课本——按理不应该被怀疑。 
  但“参考书”的编写者在对作家介绍时如此崇拜、如此赞扬,非常肉麻。——人教版上,即便是现代著名的作家诸如鲁迅、朱自清、汪曾祺等的作品的“作品介绍”也没有这样“动情”过。 
  二 
  《怀念红狐》中的“红狐”,我们好像都不怎么见到过。于是,我在百度图片上进行搜索。 
  原来,所谓的红狐并不是“红色”的狐,而是棕色、棕灰色、土黄色的,样子有点像狐狸。其最“红”的也只是深棕色,像稍微烤焦了的烧饼颜色;大多数的颜色像普通黄狗的毛色。——说红狐是“红”色的,本就有夸张的色彩。但作者当年“出院撒尿”时看到的红狐之“红”,是更加厉害的“红”—— 
  我揉了揉睡眼,还没反应过来,就见一团红艳艳的火团在眼前掠过,蹿上院墙,箭一样地消失在了茫茫的夜色里。 
  作者写的红狐的“红”是“红艳艳的火团”。 “红艳艳”是“红得鲜艳夺目”的意思。这“红艳艳”让我起了疑心。当时是“一个月夜里”,作者是在朦胧状态下,还是“揉了揉睡眼,还没反应过来”时看的,如何就看到了“红艳艳”的红狐像火团?即便是红得鲜艳夺目的月季花、牡丹花,在“月夜里”也绝对不是“红艳艳”的!显然,作者刻画红狐偷鸡而逃跑的细节太“任性”——只顾及了细节的美丽而忘却了细节的真实可信!或者说,作者当年根本就没有看到过自己所描写的这只红狐!这一处的描写,让我看出了“具有了一流作品的所有要件”的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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