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影响分析与税收筹划建议
摘要:2016年5月1日开始,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房地产业纳入试点范围。本文针对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的房地产企业,分析了营改增对其产生的影响,在房地产业营改增政策指引下,根据现阶段房地产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税收筹划建议,旨在为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工作的推行提供一些有益的启发。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 营改增 影响因素 税收筹划
一、房地产企业营改增政策文件解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并于2016年3月31日公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该办法(自行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和房屋建设。)。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接盘等形式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的名义立项销售的,也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房地产企业,按照11%的适用税率计算税额;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房地产企业,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
二、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影响分析
(一)房地产企业成本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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