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低碳经济的公共财政政策链研究
产品的采购准入程序,采取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政府应通过减税来降低“绿色产品”采购成本。同时,政府还应支持建立采购信息数据库,成立绿色采购网络组织,向采购人员提供绿色信息,增加采购人员对绿色采购的认知。
(三)加强具体财政政策的横向协同
优化我国低碳财政政策除了充实具体政策措施之外,还应加强政策的横向协同。对现有的具体财政政策进行有的放矢的调整,发挥政策问的衔接与协同作用,以实现低碳财政政策整体功能的最大化。在加强具体财政政策的横向协同方面,一要解决当前具体财政政策相互冲突的问题。要对目前实行的各项低碳财政政策进行梳理,对不符合低碳经济发展要求的财政政策进行合理调整。特别是要对现行的能源补贴政策进行改革,增强能源补贴的针对性。二要平衡我国的低碳激励政策和约束政策。针对低碳财政政策存在的“重激励、轻约束”倾向,未来应构建绿色税制,及时开征碳税或类似税收,发挥税收对“高能耗、高排放”行为的约束作用。另外,还应增加对“两高一资”产品的生产和消费的财政约束措施,如减小“两高一资”项目的财政投入、取消税收优惠等。
(四)完善配套机制建设
低碳财政政策相关配套制度包括能效标准及其审计制度、碳市场交易机制、低碳中介服务制度等。这些配套机制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根据轻重缓急,逐步建立与完善。首先应建立和完善能效标准及审计制度。能效标准及审计制度对低碳财税政策效果的发挥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我国目前的能效衡量标准及其评价体系还很不完善,无论是对能耗行为进行调控,还是对节能行为进行激励,低碳财税政策都会面临科学依据不足的窘境。其次,在时机成熟时,应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场。
(三)加强具体财政政策的横向协同
优化我国低碳财政政策除了充实具体政策措施之外,还应加强政策的横向协同。对现有的具体财政政策进行有的放矢的调整,发挥政策问的衔接与协同作用,以实现低碳财政政策整体功能的最大化。在加强具体财政政策的横向协同方面,一要解决当前具体财政政策相互冲突的问题。要对目前实行的各项低碳财政政策进行梳理,对不符合低碳经济发展要求的财政政策进行合理调整。特别是要对现行的能源补贴政策进行改革,增强能源补贴的针对性。二要平衡我国的低碳激励政策和约束政策。针对低碳财政政策存在的“重激励、轻约束”倾向,未来应构建绿色税制,及时开征碳税或类似税收,发挥税收对“高能耗、高排放”行为的约束作用。另外,还应增加对“两高一资”产品的生产和消费的财政约束措施,如减小“两高一资”项目的财政投入、取消税收优惠等。
(四)完善配套机制建设
低碳财政政策相关配套制度包括能效标准及其审计制度、碳市场交易机制、低碳中介服务制度等。这些配套机制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根据轻重缓急,逐步建立与完善。首先应建立和完善能效标准及审计制度。能效标准及审计制度对低碳财税政策效果的发挥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我国目前的能效衡量标准及其评价体系还很不完善,无论是对能耗行为进行调控,还是对节能行为进行激励,低碳财税政策都会面临科学依据不足的窘境。其次,在时机成熟时,应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