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加强商业增值税征收管理
明确职责,侧重于通过纳税人申报资料的评估分析,下户核查,堵塞漏洞。这样,可以转变增加税收依靠查补的传统做法,以增强税收管理专业化力度。
4.根据纳税人信誉评定纳税人的纳税评估频率。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进行记录,作为评定纳税人的分类管理定等次的标准,不同等次设置不同的纳税评估频率,合理分配征管力量,即实行稽核基础上的动态分类征管。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对稽核后评选A级信誉等次的商业企业,可以实行一年免审优待;对评定B、C级信誉等次的商业企业可以实行定期的纳税评估,以鼓励商业企业遵章纳税,鞭策信誉不佳的企业改变形象,争取升级。
(五)强化商业企业税收监督。
1.完善发票使用制度。各地税务机关发票管理工作应从注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转变到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并重管理上来,规定所有单位和个人购买货物有权利与义务索取发票,并禁止商业企业利用各种内部凭据替代发票,纳税人违反发票管理规定依法处理。对定期定额户亦实行定额发票管理制度。同时,在全国各地普遍开展发票摇奖和不开发票处罚活动。在各商家张贴公告,告知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索取发票的权利和义务,形成消费者购物自觉索取发票的社会氛围。坚持尽快推广使用税控收银机及税控加油机,把纳税人销售收入纳入税务监督之列,同时,促进税收收入的增长。
2.对商业企业的财务管理等管理软件,税务机关如何介入管理,应尽快出台相关的办法。比如,商业企业有义务向征税机关提供使用电算化记帐的软件的共享信息,有义务按税务机关要求报送规范化纳税申报资料等,避免企业自行变更原始记录或利用现代化手段偷逃税款。
3.推行片管员制度。税务机关取消专管员以后,应推行商业企业片管员制度,确定片管员工作岗位和职责,督促其经常下户了解纳税人经营情况,催缴税款,指派下户进行货物盘点,主要应通过不定期分柜重点核查,掌握纳税人购销的来龙去脉;并加强对非正常损失进项税的管理。
(六)强化稽查功能,突出重点到位。
为了保证各项商业征管措施到位,促进纳税人健全帐证,依法纳税,强化税务稽查功能十分必要。首先,每年必须开展一次商业增值税专项检查,以查促管;其次,加强税务稽查的重点应放在连续异常申报户、纳税评估移送的嫌疑户,帐证不健全户、申报停歇业户和违章使用发票户。再次,按照税务稽查计划安排,有的放矢安排上述重点纳税户查深查透,检查发现问题,按规定程序及时查处,严惩不贷,并以一定形式予以暴光,让偷逃税分子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七)健全社会化的税收综合管理网络。
1.推行终身识别码制度,充分发挥身份证和统一代码的识别作用。建议借鉴阿根廷等一些国家的税务登记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在存款实名制已实施的有利条件下,充分利用银行先进的结算工具和电子网络,把纳税人个人的身份证号码或机构统一代码作为与帐号同等重要的检索条件,在电子结算时必需保留上述资料供日后查询,彻底改变当前纳税人多头开户,资金无法跟踪,大量帐外经营无法取证的被动局面,以方便税务机关对涉嫌税务违法的纳税人银行存款动向的监控,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2.实行金融制度的配套改革。强化金融对经济运行的监督作用,根本控制资金的“体外”循环、地下交易。要扩大并完善我国金融运行的非现金结算方式,严格控制现金流量,实现金融对经济运行的监督控制,改变大额现金普遍存在的状况,通过立法的方式,规定一定限额的经营结算必须通过银行开户管理,杜绝多头开户。这样,将企业的经营活动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对偷逃税收的就可以进行有力的控制,保证增值税宏观调控作用和组织收入职能的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