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GB模式小额信贷的本土化试验与演进
摘要:虞城扶贫社是我国最早试点GB模式小额信贷的NGO组织之一,近年来该社在遵守GB模式贷款规则的同时,通过拓宽后续经营资金、提高贷款额度和降低还款频次等内容的改进,不断提高GB模式小额信贷在中国农村的适应性,为我国信贷扶贫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GB模式的本土化演进经验正被中和农信在全国大规模推进,而扶贫社也将逐步并入中国农信进行管理。
关键词:GB模式 小额信贷 本土化试验 演进
虞城县扶贫经济合作社(简称扶贫社)是中国社科院开展GB模式小额信贷活动的试点之一。自成立以来,扶贫社在确保运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对GB模式小额信贷的持续性试验与改进,不断探索小额信贷扶贫的本土化模式,提高GB模式在中国农村的适应性,为信贷扶贫提供了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经验。
一、虞城县扶贫社GB模式小额信贷流程与业务开展情况
(一)GB模式小额信贷特点
虞城县扶贫经济合作社(简称扶贫社)成立于1995年9月1日,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在全国开展GB模式(Grameen Bank,孟加拉乡村银行)的四个试点之一,目前挂靠在虞城县扶贫办,并在县民政局注册的一个非政府组织(NGO)。
孟加拉乡村银行是世界上第一家专为贫困者服务的金融机构,GB模式小额信贷作为一种成熟的扶贫金融模式,其主要特点为:1、短期贷款、额度小。尤努斯最初的小额信贷试验,每笔贷款金额不到65美分,2005年,格莱珉银行当年发放贷款38亿美元,贷款笔数362万,平均每笔贷款金额约105美元。2、整借零还。孟加拉乡村银行是一周开始还贷,每周分期付款,不允许一次性提前还清贷款。3、利率略高。由于客户风险和运营成本较高,孟加拉银行贷款利率比普通商业银行高,平均利率接近20%。4、连续贷款。小额信用贷款规定,借款的贫困者只要遵守纪律,按时还贷,就可以连续贷款,而且第二次以后的贷款额还可以增加。5、强制储蓄。孟加拉国乡村银行要求每个借款人开设个人账户、特别账户和养老账户,将贷款的5%作为强制储蓄。
(二)虞城县扶贫社GB模式小额信贷试点的操作流程
GB模式贷款项目的主要对象是贫困户,目前扶贫社对贫困户的界定标准是家庭净资产在20000元以下,人均年收入2000元以下。扶贫社的贷款形式为五户联保形式,社员贷款不需要任何抵押和担保,只要使用贷款的客户在自愿组成五户一个小组的基础上就可申请贷款。小额贷款能够根据社员的申请及时投放到社员手中,一年内还清,分期每周定时还款。其贷款操作流程如下:
1、扶贫社入村宣传,召开村民动员大会,宣传扶贫社的政策、宗旨等,村民报名用款。每个自然村被视为一个扶贫中心。
2、由工作人员根据参加扶贫社的名单进行农户调查并填写调查表,确定合格的农户并要他们写加入扶贫社的申请书。
3、被选入的成员由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在农户自愿组成小组的基础上签定五户联保责任协议书。每个联保小组视为一个扶贫小组。
4、在培训将结束时,由小组成员自己选出小组长,在此基础上从小组长中间选出中心主任,一般6---8个小组组建一个中心。
5、扶贫社与小组、中心全体成员签订集体责任书,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
6、贷款实行整贷零还,每周在中心会上还款,50周还清,每次还贷款本金的1/50,从获得贷款后的第14天开始还款。
(三)虞城县扶贫社小额信贷业务发展状况
截止2013年6月底,项目在文集、大侯、刘店、小侯、李老家、稍岗等10余个乡镇的78个行政村中正常运转,共有信贷员8名,贷款本金540万余元,系台湾杨麟先生资金与宜信资金。累计发放贷款7373万元,回收资金6752万元,贷款余额621万元。止2013年6月累计扶持农户17098户,约5.5万余人。扶贫社项目区的广大贷款户对这种方便快捷的贷款形式非常欢迎。
扶贫社成立以来,通过对贷款的精细化管理,贷款还款率达到了99.5%以上,自2008年以来财务盈亏比率超过了100%,实现了财务收入对费用支出的全覆盖。表1、表2为近几年来虞城扶贫社业务发展状况,可见其整体运作状况朝着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表1 虞城县扶贫社业务发展状况表
说明:1、软贷款即扶贫社获得的运营资金。软贷款主要源于国际援助、总部拨付与短期借款。软贷款需要向资金提供方缴纳一定的管理费和利息。
2、贷款规模是扶贫社发放的未结清小组贷款总额,包括已分期归还部分和未归还部分,因此总额要高于软贷款规模。
二、虞城县扶贫社GB模式贷款的本土化改进
在虞城县扶贫社成立之后的前十年左右(1995年-2005年),业务经营规则严格按照社科院的要求,遵守GB模式贷款(现通认为是第一代GB模式小额信贷)的方法实施精细化管理,运营资金以国际援助的120万元为主(后增加到200万元),贷款额度以每户2000为基准,开展小额信贷扶贫的试验。2006年以后,随着国内商业性小贷信贷的快速发展,以及物价水平的快速上涨,扶贫社既面临着业务发展受贷款额度的制约,又受到利息收入难以维持正常运转的困境,增加营运资金、提高贷款额度、适度改进贷款规则成为扶贫社可持续发展的必要选择。
(一)拓宽营运资金的来源渠道
扶贫社作为非政府组织,在我国只能以“只贷不存”的模式开展小额信贷业务试验,初期资本金主要源于国际援助,长期在120万元的软贷款资金中开展小额贷款试验(主要是台湾杨麟先生的资助)。随着近年国内物价快速上涨,以及扶贫社扩大规模、提高财务可持续率的需要,扶贫社对增加运营资金的期望十分迫切。2006年与2007年总部分别拨付了35万元和45万元的软贷款资金,运营资金达到了200万元。但随后受国际经济与政治格局的影响,国际援助基本停滞,很难获得外界资金支持,虞城扶贫社的发展受到很大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