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价值链视角下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的内生机理与发展路径
3.监管协同
在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中,虚拟网络环境容易滋生许多安全隐患与交易风险。对交易主体行为进行监管,能够有效防范与规避这些风险。在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运作的过程中,应注重双方监管内容、监管措施、监管口径等方面协同。跨境电商依据跨境物流潜在的欺骗风险,对其设置合理的、适度的惩罚额度,促使跨境物流积极合作,降低跨境电商对跨境物流的监管成本与潜在损失。跨境电商还应研究跨境物流获取私利的大小,依次为基础选择合适的监管概率,既实现了对跨境物流的有效监管,还利于减少盲目监管,从而利于减少监管成本。
4.标准协同
跨境电子商务活动涉及到不同的行业与国家,不同行业之间存在行业规范与标准的区别,不同国家之间也会存在标准规范的差异。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应致力于定制与执行统一的业务操作标准、服务质量标准等,乃至细化到商品包装与标识、仓储规范等方面。标准协同有利于推动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的网络协同、资源协同与监管协同,还利于减少沟通障碍,降低沟通成本,提高沟通效率。此外,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还应该根据不同国家在商品流通及退换货、售后服务等方面的相关准则制定适用于跨国交易或国际化的规则与标准体系。
五、结 论
跨境电子商务为我国企业提升其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提供了契机。从全球价值链视角看,我国跨境电商企业并非单一环节,也无法孤立存活于价值链中。为了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如何推动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势在必行,这也与当下跨境电商发展快于跨境物流的现状匹配,反过来又倒逼跨境物流发展,并于之相适应,最终实现二者协同运作。针对跨境电子商务一些差异化特征,尤其是跨境电商交易主体位于不同关境,从而跨境物流环节更加复杂,更成为制约与影響跨境电商发展的重要环节。在此背景下,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不单单是协同运作,更多是层面的应该是二者融合发展。尽快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发展较快,但是他们之间尚未形成相互适应、相互协作的良性发展态势,虽然这一问题在2016年稍有改变,但仍需要彼此调适,以便实现二者真正意义上的协同运作。具体表现为,从全球范围到我国市场,跨境电子商务快速扩张,短期内跨境物流扩张速度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