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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新的多边贸易谈判的矛盾及前景

[作者:5189lw[来源:论文网]| 打印 | 关闭 ]

    矛盾之一:经济全球化与国家民族利益的矛盾。
    20世纪末叶,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正在超越原有的国家主权,客观上对传统的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提出强有力的挑战,与各个民族国家利益产生各种矛盾和冲突。而只要世界上还存在着拥有独立主权的民族国家以及彼此分明的界限,就不可能淡化和消除各国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的独立性。经济全球化固然促进了世界各国经济生活密切渗透和日益融合,优化了全球的资源配置,但它也加剧了国际竞争,加剧了各国经济的不平衡发展,加深了许多国家经济的波动和震荡。对此,各国既纷纷实施更加开放的战略和政策,积极融入世界经济和国际分工体系,又更加重视努力维护和保障自身利益,由此形成了各国既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又更注重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矛盾。这一矛盾反映到多边贸易体系内部中来,表现为目前各方一方面愿意加强谈判、磋商和协调来推进贸易自由化,实现国家经济主权一定程度的让渡,另一方面又竭力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力争使贸易自由化进程符合自身经贸发展的要求。
    矛盾之二:多边贸易体系与区域经贸集团的矛盾。
    经济全球化促进了全球经济整体性和统一性进一步加强,但这一趋势不仅没有弱化经济民族化,而且还刺激了区域经济集团化趋势的增强。从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各种区域经贸集团大量涌现,至今已几乎遍及全球各个地区和每一个角落,并正在向大洲域及跨洲域化方向发展。这是全球经济最终实现一体化进程中的一个必经阶段,因此它与经济全球化潮流是相适应的。当今世界上多数区域经济经贸集团都致力于推进其内部各成员的贸易、投资自由化及各种经济技术合作,在发展方向上与多边贸易体系的目标是一致的,并对强化全球经贸合作机制还具有重要的补充功能。但同时许多区域集团毕竟各自代表了一定国家的利益,因而又总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对外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绝对或相对歧视,这是与多边贸易体系的无差别无歧视的基本原则相矛盾的,而至今多边贸易体系并没有完全有效地解决好这一矛盾,从而多边贸易谈判难以避免出现集团与国家之间及集团相互之间的各种矛盾和斗争。
    矛盾之三: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矛盾。
    长期以来,世界经济发展中呈现出的两极分化与南北经济差距的扩大,虽与全球经济竞争有关,但在根源上是由国际经济旧秩序所造成的。经济全球化从本质上看既是市场经济的全球化,又是资本主义的全球化,因此它不能从根本上涤荡国际经济旧秩序,并导致国际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从而加剧了世界经济力量的不对称性,南北经济的发展“鸿沟”正在加深。从近十多年的情况来看,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已成为经济全球化的大赢家。发达国家凭借其掌握的比其他国家更多的先进生产要素,客观上成为了推动和影响全球化进程的主导力量,经济全球化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的意志和模式。这一现实反映到多边贸易体系内部中来,就形成了发达国家一直力图控制和操纵多边贸易体系,对多边贸易谈判规定自己的目标,并迫使发展中国家接受对其不利的条件等等。这种状况必然导致在多边贸易体系中,发展中国家既希望通过谈判使自身经贸发展获得更有利的条件,又对发达国家推进贸易自由化意图深切怀疑,对开放市场会对本国经济产生的冲击十分担忧,对许多方面的谈判具有抵触情绪。
    矛盾之四:发达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矛盾。
    经济全球化对国家利益的冲击和所导致的各国经济不平衡的加剧,不仅激化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矛盾,而且也激化了发达国家相互之间的矛盾。从冷战结束以后,各国竞争的主战场已转向经济竞争和国力较量。经济全球化促使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作为当今世界经济主要力量的发达国家之间的竞争更是达到白热化的程度。在经济全球化的作用下,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经济在20世纪90年代中发展的不平衡性发生重大变化,最近这三大经济体又刚经历了新的经济衰退。这种新的发展不平衡和新出现的衰退,必然增大这些国家国内各界对政府的压力,迫切要求其政府保护本国产业和拓展国外市场,从而引发其相互间矛盾的加深。在多边贸易谈判中,发达国家经常相互指责对方保护本国市场,损害他国利益,要求对方作出实质性让步。而在各国目前都不同程度存在着市场低迷、失业增加和消费不振等各种困难的情况下,这种让步的空间和余地是非常狭小的。
    四
    无论目前多边贸易体系各方还存在多少分歧,新的多边贸易谈判的帷幕已经拉开。展望今后几年谈判的前景,目前还很难确定它将取得哪些具体成果。但根据整个世界经济贸易发展的  

 

 

 

趋势,以及多边贸易体系中存在的内在矛盾,并从历届多边贸易谈判的特点来看,新的多边贸易谈判将会出现几个方面总的走向和特征:
    一是谈判内容的广泛性。为适应世界经济活动和国际经贸合作领域的不断延伸和密切交织的要求,近年来多边贸易体系框架日益扩展,几乎已经涉及当今世界经贸所有领域。同时,对谈判起主导作用的发达国家为保持其在国际经贸中更大的优势,一直竭力推动新领域的贸易谈判。因此,在这场新的多边贸易谈判中必然涉及一些更新的领域,谈判内容将不断丰富。尽管多哈会议只决定启动新的谈判,但随着其内容的不断扩展将不可避免启动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实际上是否称为“新一轮”谈判只是一个时间问题或名称问题。
    二是谈判进程的曲折性。尽管目前各方对启动新的贸易谈判及达成新的成果都有一定的诚意,但这场新的谈判进展不可能是很顺利的。其原因十分清楚:首先,各方在许多谈判议题上的目标和意图差距甚大,要逐步缩小相互间存在的差距,需要反复沟通和磋商,并需要各方作出让步和获得补偿。其次,各方在谈判中的矛盾错综复杂,即使经济发展水平和贸易利益相近的国家,在涉及许多具体领域的意见也不尽一致甚至对立。有些贸易方可能在谈判某些问题上形成同盟,但在另一些问题上又是对手,各方的立场和矛盾需要不断加以协调。再次,由于谈判内容的广泛性,使谈判既要处理原来遗留的各种问题,又要解决许多新的经济贸易问题,既要着眼于原有各种协议落到实处,又要努力达成新的协议并推动其实施。
    三是谈判成果的有限性。鉴于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和各国利益要求的多样性,全球贸易自由化只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特别是在现有的国际经济秩序下,新的多边贸易谈判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制定全球贸易规则的主导权问题,不可能真正实现贸易谈判中的公平和公正性问题。长期以来,从关贸总协定到世界贸易组织,发达国家一直主导着贸易规则的制定。在世界贸易组织的142个成员中,发展中国家成员虽然占了3/4以上,但它们并不能平等地参加世界贸易决策,它们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常常因谈判能力低下而被忽视。因此,在未能确保所有的世贸组织成员、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能够充分参与讨论和得到实惠,并能实现各成员国的权利与义务平衡的情况下,在各有关谈判领域和议题所取得的自由化成果只能是有限的,难以达成全面一致并可持久的协议。[7](pp.6-14)
    四是谈判意义的深远性。无论这场新的多边贸易谈判能够取得多大的成果,国际社会普遍认为,它对进一步加强多边贸易体系的作用,推进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以及促进全球经济发展意义重大。通过谈判可以加快落实已有协议,并在有关领域进一步扩大贸易自由化的成果。尽管在现有的格局下发达国家将是谈判成果的最大得益者,但相当一部分发展中国家也能受益。世界银行已作出估计,通过新一轮全球贸易谈判,连同相关的市场改革,将在2015年之前使全球收入增加2.8兆美元。其中,1.5兆美元的增加属于发展中国家,将能额外帮助3.2亿人摆脱贫困。OECD的贸易主管也表示,新的贸易谈判将使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及纺织品更容易打进富有国家的市常此外,谈判所涉及的许多新议题,将关系到今后国际经贸能否适应未来经济全球化、知识经济和信息社会发展的要求,世界各国应该从21世纪全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新一轮贸易谈判的意义。
    在新的多边贸易谈判启动之际,我国已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正式成员。入世不仅将推动中国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且也使我国更进一步直接参与多边贸易谈判,在谈判中更充分表达自己的立场观点和发挥建设性的作用,以切实维护自身及整个发展中国家的权益。新的多边贸易谈判的结果如何,既关系到未来发展中国家经济贸易发展的前途,也与我国入世后社会经济发展和开放的环境和条件息息相关。中国外经贸部副部长龙永图在代表中国首次以正式成员身份出席的世界贸易组织总理事会会议上,已全面阐述了中国政府对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的立常中国一向支持在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利益和合理要求的基础上,启动新的多边贸易谈判。中国主张新的多边贸易谈判的目标为:第一,有利于建立公平、公正和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第二,有利于世界经济的发展和贸易投资便利化;第三,有利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平衡,特别是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
    为实现上述的谈判目标,我国在参与新的多边贸易谈判中,首先要努力推动多边贸易体系自身的改革和完善,确立一个更加公平、合理的世界贸易体制;其次要始终坚持发展中国家的基本立场和观点,加强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在贸易谈判中的全面合作,充分维护发展中国家整体的经贸权益;再次要坚持互惠互利的基本原则,顺应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潮流,全面加强与各贸易方的合作,促进各方的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
    在切实维护发展中国家整体经济贸易利益的同时,我国还应从自身发展的要求出发,对各项谈判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和统筹规划,对有关谈判议题要高度重视,明确谈判的目标和策略。如对反倾销议题的谈判,要进一步明确反倾销的界定和严格执行有关协议,以最大限度减轻国外反倾销对我出口贸易的损害;在有关服务贸易议题的谈判中,要坚持服务市场开放的渐进性和双向性原则,努力减缓服务市场外来竞争的冲击,并为我服务贸易走出去创造有利条件;在有关农产品议题的谈判上,既要注重保护目前自身农业的发展,又要着眼于长远,为我国农业和农产品参与国际竞争排除障碍;在有关各项新议题的谈判中,要有前瞻性,要积极参与新规则的制定,努力掌握未来我国全面参与国际竞争的主动权。总之,在全面参与新的多边贸易谈判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维护和增进自身国家安全和民族利益为根本出发点。
    收稿日期:2002-03-08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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