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及对策.
的生产、使用、消费和处理又与环境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密切的关系,因此,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贸易所产生的负面效应远大于正面效应。据统计资料显示,目前,技术贸易壁垒对国际贸易造成的障碍占关税等各项壁垒总和的比重,已经由原来的20%上升到目前的80%[5]。2006年,我国农产品出口将面临新的一大挑战是日本于2006年5月29日开始实施食品中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日本是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第一大市场,该制度的实施将大幅抬高出口农产品的技术门槛,直接影响到近80亿美元的出口额,涉及到6 000多家对日农产品出口企业,以及主产区的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具体讲,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贸易造成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2.1 绿色壁垒将减缓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增长速度
农产品绿色壁垒的核心就是检测标准,而我国农产品出口面临的最突出问题就是检测标准与国外不能实现“对接”,表现为标准少、标准旧、标准低。目前我国仅制订了137种农药限量标准,而日本新的肯定列表制度仅“暂定限量标准”
规定的农药就有734种,二者相差5倍多。我国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滞后,国家标准少,地方标准更少,有的是多年未修订或早已过时的,许多领域甚至根本没有标准,与发达国家差距极大。在我国与日本能够对应的标准中,日本有25%的标准严于我国标准[3]。如在日本列入“一律限量标准”0.01ppm的农药内,我国现有的农药就有74种,如克菌丹其,我国规定在水果中残留量为15ppm,马拉硫磷在蔬菜中的残留量为8ppm等,超出日本标准几百倍。这些严于我国标准的部分所限制的,恰恰是我国输日的大宗农产品和食品,如粮谷类、豆类、水产类等61种。 面对我国的这些现状,许多出口农产品很难在短时间内达到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兴国家和地区制定的较为严格的环境标准,更何况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绿色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也越来越大。而我国农产品由于绿色竞争力差,农产品出口将会被限制在一个较小的范围之内,甚至可能会逐步缩小,出口速度势必会减慢。因此,绿色壁垒在今后一个时期将成为我国加快出口增长速度的主要障碍之一。
2.2 绿色壁垒削弱了我国农产品的竞争力
农产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由于我国劳动力低廉,所以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具有明显的价格空间。但是近几年,尤其加入WTO后,这种优势在逐渐被抵消。在竞争能力方面,发达国家虽不对农产品的市场准入直接设限,但通过建立严格的环境技术标准,制定繁琐的检验、审批程序等方式来对进口农产品设置贸易障碍。使我国出口农产品成本大为增加,削弱了该类产品国际竞争力。以我国输日冷冻菠菜为例,以前一箱冷冻菠菜到日本一个星期左右就可获得通关,但2004年7月后拖延到了35天,原因是日方新增了原本没有要求的材料审核。而且日方要求输日菠菜必须同时附带大批书面材料,用于记载菠菜从种植到出口每一个环节的详细情况,而这些仅是以通关前让日方判断我国冷冻菠菜是否有资格获得检查,并不代表材料齐全日方就一定会检查。大量的附加劳动给出口企业增加了成本,以前山东每年出口日本的冷冻菠菜为4万~5万吨,而自2004年7月以来每年1万吨的出口量都无法实现[2]。另外,我国经营农产品的外贸企业为了获得国外“绿色通行证”,一方面要花费大量的检验、测试、评估、购买仪器设备等费用,另外还要支付不菲的认证申请费和标志使用费。日本于2006年实施肯定列表制度后,将使每批产品检验费用增加,检验项目增多,检验时间延长,货物在港口的滞留时间将有所延长。同时,还会增加养殖生产的成本。如果出口企业建立起成本预估机制,加强从源头上检测,每一批产品将再增加成本。出口成本的增加将降低我国输日产品的竞争力,也会使得部分企业因不堪重负而被迫退出市场。与此同时,近几年,在反补贴措施的影响下,一些发达国家通过对我国出口农产品征收“绿色关税”,使这些农产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丧失价格优势。
2.3 绿色壁垒加大了我国农产品开拓国际市场的难度
目前,一些发达国家虽然对一些农产品逐渐开放了市场,但在实际操作上却利用严格的环保技术标准和复杂的质量认证手续对产品进口加以限制。以韩国市场为例,仅在农产品的农药污染限制方面,就规定了202种的农药残留量的许可基准。按照韩国国立植物检疫所的规定,向韩国出口的水果等农产品,其认证至少要过4道复杂的手续,并且每次通关仍要进行检疫和卫生检查。这些复杂的程序使得我国在开拓韩国农产品市场时遇到了一定障碍。对输日农产品,日官方均要求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卫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