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国家贸易政策的选择和启示
得更为明显,从而使英国的自由贸易倾向开始变弱。1932年的进口税法标志着英国重新将贸易保护作为普遍的贸易政策。
德国是李斯特的故乡。李斯特在着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1841)中谈到:如果英国利用工业革命的优势专门生产大机器,而德国专门生产儿童玩具,哲学家拼命写书,请问:德国要用多少本哲学书和多少个儿童玩具才能够换到一架英国的大机器?英国人如果有良心的话,他们会认为这样的自由贸易是公平的吗?如果李嘉图生在莱茵河畔的德国而不是泰晤士河畔的英国,他会提出比较优势学说吗?李斯特认为,德国应对外国商品征收高关税,甚至强令限制它们的进口,关住国门,好好做自己的事情。关住国门做什么事情呢?李斯特谈到:培植本国市场,鼓励发展本国工业;建立优良的国家基础设施体系,如,公路、桥梁、河道等;建立良好的教育体系;建立稳定的、自由的政治秩序,等等。待到德国足够强大,足以与英国抗衡时,我们就打开国门,与英国进行自由贸易。李斯特的思想为德国和后来全球范围内的贸易保护主义提供了根据。1815年-1846年,德国建立了关税同盟,其基本经济思想是建立一个规模足够大的自由贸易区,实行共同的商业政策,对外则统一关税。当关税同盟不断扩张时,其关税体系变得更具保护主义色彩。1836年,德国提高了一系列制成品的关税(其中,锻铁关税翻了3倍,亚麻线翻了2倍)。1842年关税再次上涨,特别影响到了羊毛和混纺布料的进口。19世纪40年代末及50年代,德国关税同盟一直开展贸易保护主义运动。
在欧洲的其他国家,如,法国、荷兰、丹麦、西班牙、葡萄牙、比利时、瑞典和挪威等国,尽管有的国家采取了一定程度的自由贸易政策,但也多少存在某种程度的贸易保护主义。可以说,“在19世纪50年代以前,是贸易保护主义的汪洋大海包围着零星几座贸易自由主义的小岛”(保罗·贝洛赫)。19世纪60年代-70年代的10多年时间里,欧洲相对来说处于自由贸易的鼎盛时期,但随后的欧洲经济大萧条(约1870年-1872年),又使欧洲进入贸易保护主义阶段。
许多西方史学家认为,美国经济政策史就是一部自由贸易主义发展的历史。人们认为,美国从一开始就是也应该是自由贸易的支持者。但美国大部分关税史却是一再与自由贸易政策相冲突的历史。麦克劳在其着作:《现代资本主义——三次工业革命的成功者》中谈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出生的美国人已很自然地将美国看成是自由开放市场的大本营,他们觉得自由贸易带来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此时他们不会知道,历史上的美国政策曾与自由贸易大相径庭,完全属贸易保护主义。”再来看历史上几位美国总统曾发表过的关于鼓励国内生产、保护国内市场的言论:詹姆斯·麦迪逊(美国宪法的主要起草者之一,1809年-1817年任美国总统)说:“如果将‘贸易立法’写进宪法里,那么它的含义必须从广义上理解……所有的贸易国家和工业国家都理解并运用其力量,因为它能促进生产。每个国家都是如此,无一例外。”亚伯拉罕·林肯(1961年-1865年任美国总统)说:“我对关税知之甚少,但我知道这样一个常识,即如果我们购买进口产品,我们得到商品,外国人拿到钱;如果我们买国产产品,那么我们不仅得到了商品,而且拿到了钱。”威廉·麦金利 (1897年-1901年任美国总统)说:“我们成了世界第一大农业国;我们成了世界第一大矿产国;我们也成了世界第一大工业生产国。这一切都缘于我们坚持了几十年的关税保护政策。”
美国建国初,英国工业品大量输入新大陆,而美国人不得不用大量的便宜农产品换取英国的工业品。为保护美国的民族工业——纺织、钢铁和其他工业企业,发展本国经济,美国贸易保护政策的先驱——独立后的第一任财政部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在向国会递交的“关于制造业的报告”中,强调要用关税保护政策保护本国幼稚产业的发展。报告宣称:如果美国不反对那个使它们的经济活动仅限于农业而不发展工业的政策,那么,对欧洲商品持续不断增长的需求,只能使国家贫穷。一个国家要采取每一种过去不习惯的新方法都会遇到极大困难,因此,需要政策的鼓励和扶持。为此,美国对进口工业品和一些奢侈品征收高关税以保护国内工业和增加财政收入。1816年议会通过了第一个保护性关税法案,对进口棉花、羊毛制品和一些铁制品征收25%或更高的关税;在1824年和1828年曾两度提高关税,使平均关税税率翻了一番。1862年-1864年又将关税的平均税率提高到47%。19世纪最后10年出现的保护主义的高潮是以两个关税法案为标志的。1890年10月通过的《麦金利关税法》全面提高了进口税率,达创记录的49%。该法案提高了各种纺织类产品的关税,降低了钢轨的关税,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