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外贸增长方式 促进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
2.对进出口关税、出口退税率实行动态和结构性的调整。对一些资源性产品、国内需求大以及对国外市场冲击较大的出口产品,在不违反WTO规则的前提下,参照纺织品出口的做法,征收出口关税或者临时性关税,甚至自主设定临时性的出口配额,以减少恶性竞争,保证国内供应,保护贸易利益;对国内供应不足的资源、能源、短缺的技术和关键设备,实行较低的进口关税、暂定税率甚至零关税。对具有较大竞争优势产品、供给垄断产品、低价竞销和易引发反倾销产品、资源性产品和高耗能高污染产品,采取降低甚至取消出口退税的措施,提高出口价格、保护贸易利益和资源环境。
3.加强对进口的监测和调控,加大对重要资源和能源产品进口的调控,继续鼓励国内急需的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进口。结合当前国内经济发展和供求形势变化,进一步搞好对钢铁、石化等相关产业的宏观调控,采取更直接有力的措施,应对国际市场上铁矿石、石油价格大幅上涨的问题。通过行业协会和进出口商会的协调和自律,加强重要资源和能源产品进口协调和管理,整顿和规范进口经营秩序;同时通过联合采购、集体谈判、签订长期协议、增加期货采购品种、发展期货交易市场等方式,提高进口商品定价权,提高规避国际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调控好粮食、棉花等国计民生的大宗商品的进口与出口,加强石油、天然橡胶、化肥等重要商品的进口监测;利用关税配额、国营贸易和自动进口许可等世贸组织认可的管理手段,实施对大宗商品进口的合理调节。
(三)优化贸易政策环境和贸易秩序,扶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贸易主体
1.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清除针对民营企业的各种歧视性待遇,完善各方面政策,抓紧提出相关具体措施和配套办法,创造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充分释放民营外贸企业的潜力,促进和提高其开拓国际市场和自主创新的能力,形成国有和民营企业、国内外企业公平的政策体系和技术创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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