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P系统的进口物资关税核算改进
[摘 要] 随着全球化经济一体化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为顺应以信息化促进工业化的“两化融合”战略要求,ERP作为一种先进的管理思想和管理信息系统,已被越来越多的现代企业所接受并实施落地。ERP作为一种高效的信息数据集成工具,要求前后端业务数据的一致性。作为构成采购物资成本的进口海关关税,根据会计准则要求计入物资成本,但在外贸合同签订时,购买方并能准确确定未来进口关税的实际金额,进而导致进口关税无法及时并准确地记入对应采购货品的存货价值,而标准的ERP系统又不支持事后将关税分摊到采购物资价值之中。文章系统阐述了进口原材料如何基于采购过程管控,通过采购到货通知作业分配关税明细,实现进口关税核算的时效性、准确性及前后端业务数据的集成性。
[关键词] 关税核算;ERP;原材料;信息系统;到货通知
ERP作为一种先进的管理思想和管理信息系统,已被越来越多的现代企业所接受并实施落地,其中采购管理是ERP系统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是保证基本生产的重要前提,国内外ERP厂商经过长期的开发实践,各种与采购相关的业务功能需求都给出了很好的解决方案并在不同的企业中部署实施,但对于构成原材料采购成本的进口物资关税清单复杂众多,税率经常变化,导致进口物资关税在合同签订时金额无法确定,不能准确体现在ERP系统的采购订单及其他作业表单上,各ERP厂商在标准系统功能中尚未给出具体的解决思路,增加了企业采购成本及生产领用成本核算工作难度,急需寻找合理的解决方案,使进口关税在ERP系统采购业务数据流转过程中准确及时体现。
1 财务制度对进口关税的核算要求
根据现行会计制度规定,进口关税构成进口商品的采购成本。企业在计算出应缴纳进口关税时,应借记“商品采购”(商品流通企业)、“材料采购”(工业企业)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科目,企业交纳进口关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对于代理进口业务一般由外贸企业代理委托单位承办。外贸企业对其代理的进口业务并不负担盈亏,只是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因此代理进口业务发生的进口关税,先由外贸企业代缴,然后向委托单位收取。委托单位实际向外贸企业支付进口关税时借记“材料采购”、“原材料采购”、“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
根据以上会计制度要求,企业在实际收货入库进口原材料时,则需要把所缴纳的关税总额分摊到每项进口原材料的采购成本中去,从而保证每项进口原材料的库存存货价值包含了进口关税,这样在将来生产领用原材料时,所含关税也能准确地分摊到当期的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中去,对于存在大量使用进口原材料的企业中,进口关税在原材料存货价值中的占比较大。由于原材料进口业务发生比较频繁,大量的进口业务单据在企业内部流转,而作为记录原材料存货价值变化的财务部门往往处于业务单流转的最末端,这样就可能存在业务单据流转过程中的信息失真及时间上的延迟,为财务人员把关税正确记入到明细原材料存货价值的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也为后期正确核算原材料生产领用成本提出挑战。
2 采购过程在典型ERP中的应用体现
由于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大多数现代企业均已部署实施ERP信息系统。ERP 是将企业所有资源进行整合集成,实现企业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一体化管理。主要包括的功能有采购管理、销售与市场、分销、客户服务、财务管理、生产制造、库存管理、设备维护、人力资源、报表BI、后勤作业执行等。其中采购管理是ERP系统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是保证基本生产的重要前提,国内外ERP厂商经过长期的开发实践,各种与采购相关的业务功能需求都给出了很好的解决方案并在不同的企业中部署实施,ERP系统设计思路大多按图1的业务流程及数据表单流转过程进行设计。由于本文讨论的是基于采购过程的关税核算,因此图中只描述了大体的采购过程步骤,与采购相关的货源分配、定额管理、采购质检及监造等过程没有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