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思考
,例如投资咨询、企业管理等。这现象并不是只在我国发生,全球各国的会计师事务所都在进向复合型单位转型,以实现事务所最大利益化为目的,承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账务处理、投资咨询、报税处理等一系列与审计无关的业务,甚至这些业务有的已经变成了事务所内主要获取收益的途径。此时由于平时注册会计师与客户来往密切,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就会影响到注册会计师的自我评价,从而造成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
3.会计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有所欠缺
有限责任制与普通合伙制是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常见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制指的是股东以其出资额来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制指的是合伙人通过其个人财产来承担债务,同时承担连带责任。由于有限责任制对于出资人来说,约束力相对普通合伙制较小,并且会计事务所所需要承担的风险相对而言也会比较低,所以国内会计事务所普遍选择的都是有限责任制。然而采用有限责任制模式进行发展的会计事务所,注册会计会因为他在审计过程中所犯下的过错和带给社会公众的损失,与他自己将要承担的责任不对等,从而让他们更加的肆无忌惮。
4.对于审计独立性的监管力度欠缺
由于外部监管模式存在问题,对于违规操作的注册会计师与会计事务所的惩处力度不足,直接造成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独立性受到其他因素的不良影响。注册会计师除了自身人格素养等因素会影响到其公信力以外,外在环境对于其他公信力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因为国内注册会计师的行业起步较晚,发展时间有限,因此导致对于这个行业的有关监督机制仍在逐步完善中,应对问题与追究责任时的反应不够灵敏,处罚力度有待加强。
三、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建议
1.提升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
(1)通过法律法规来约束注册会计师的言行
首先是国家层面,应该将法律法规更加清晰化;其次是行业协会层面,应该将各条令条例更加的细致化;最后是事务所层面,各项制度应该严格参照法律法规执行。只有通过严谨的法律法规来束缚住注册会计师,才能让他们在执业时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2)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的继续教育与考核
由于部分注册会计事在考取证书时,偏向于从“应试”角度去理解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职业道德标准,导致正式执业时,他们容易忽略相关的职业道德问题。因此对于注册会计师首先应该定期的开展继续教育工作,缩短继续教育的时间间隔;其次不定期考核注册会计师的业务水平,提高他们的审计能力,使他们保持审计独立性。
2.严格区分鉴证业务与非鉴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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