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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税费减免政策浅析

[作者:李杜娟[来源:互联网]| 打印 | 关闭 ]
是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原材料等物资所有权发生转移,而是整个企业(包括人和物)的产权发生转移。因此,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企业整体资产出售或整个企业所有权转移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   五、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对于公司制改制、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企业债权转股权行为中的资金账簿印花税,只对新增资金部分贴花;各类应税合同的印花税,仅改变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未作变动且改制前已贴花的,不再贴花;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   六、契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号),针对企业公司制改造、公司股权(股份)转让、公司合并、公司分立、企业出售、企业破产、债权转股权和资产划转等行为都相应设定了免税优惠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执行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综上所述,在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同时,做为企业财务人员,应该做好保障工作,在准纪守法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改革成本,谋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争取免税优惠的同时,要做好各项证据材料的准备工作,要注意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申报工作。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N].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   [2]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N].财税,2014.   [3]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N].财税,2009.   [4]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N].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   [5]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N].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   [6]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N].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N].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   [8]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N].财税字,1995.   [9]财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N].财税,2006.   [1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改制上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N].财税,2013.   [11]地税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北京房地产集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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