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会计披露的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
业本身甚至其企业本身的环保标准及企业的具体环保投资等信披露较少。企业所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一般倾向于对自己有利的信息。这主要出于对企业的环保形象的考虑,而其最终目的仍是为了企业的经济利益。
(4)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式多样,缺乏可比性。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需要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需要相应的会计规范。环境会计信息也是一种会计信息,它的披露需要一定的形式而要使信息使用者方便地找到环境会计信息它就需要统一的披露形式,这就必然要求建立相应的会计规范。我国会计规范对环境信息的要求少之甚少,企业根本没有规范可循是否披露、怎样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只由企业自己选择。因此,我国需要建立环境会计信息的会计规范。
2、环境会计国外实践给我们的启示
理论界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提出两种形式即补充报告和独立报告。虽然如此补充报告和独立报告尚处于研究阶段。还没有应用于实践而且补充报告和独立报告都没有统一的标准,仍然不够成熟。
(1)环境会计要素的分类问题。关于环境会计要素,理论界有不同的观点,但主要分为以下4类观点:三要素论、四要素论、五要素论、六要素论。三要素论的主要观点有:一是包括环境资产、环境负债和环境成本;二是包括环境成本、环境收入和环境收益;三是包括自然资源的损耗、环境保护支出和环境保护收益;四是包括环境资产、环境费用和环境效益;五是包括环境资产、环境费用和环境损益。四要素论的主要观点有:一是包括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支出和环境收益;二是包括资源价值、环境成本、环境收益和环境利润;三是包括环境污染损失、自然资源损耗、环境保护支出和环境保护收益。五要素论认为环境会计要素分为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资本、环境损失和环境收益。六要素论认为环境会计的对象包括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权益、环境收入、环境费用和环境利润。我们认为环境会计“三要素论”不够全面,因为企业的环境活动会给企业带来收益,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会导致环境负债。“四要素论”的观点没有考虑环境资源所有者或使用者在企业环境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六要素论”的主要目的可能是追求环境会计理论体系的完整性,但其可操作性较差,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怎样对环境收入进行确认和计量。环境活动所产生的收入更多的是表现为隐性收入,与企业一般意义上的收入有明显的区别,在确定环境损益时,可以将其与环境支出对比,以评价环境活动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但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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