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控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摘要:近年来,中外审计失败案件频繁爆发,许多国际、国内著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声誉扫地、损失惨重、甚至倒闭,其中极其重要的原因是没有控制好其审计风险。从理论上较深入地研究审计风险及控制与审计市场竞争、注册会计师审计法律责任、事务所收益分配制度安排的内在联系,以及恰当地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对加强审计风险控制、提高审计质量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价值。
关键词:审计风险控制 审计市场竞争 法律责任 收入分配
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控制的现状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审计风险日益增大。广义的审计风险可理解为审计主体因审计业务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而审计主体遭受损失的直接原因是审计职业在享有专门的鉴证权利的同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国外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主要是民事责任,一般表现为支付较大金额的赔偿金,而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法律迄今为止主要表现为行政和刑事责任,在证监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处罚案例中,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的问题集中于虚增利润、虚构交易、虚构重要原始凭证、隐瞒重大违反法规行为(披露不充分)等,而注册会计师对于这些问题均没有做到勤勉尽责,不能在审计报告中恰当地发表审计意见,报告有关事实;在大部分案例中,涉案公司的舞弊动机都十分明显,而注册会计师则丧失了应有的独立性,甚至成为舞弊行为的同谋。监会的处罚主要针对的是注册会计师不能发现会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漏报,不能做到“勤勉尽责”。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1月15日发布《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法院受理和审理因虚假陈引发的证券市场上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尽管由于《通知》的规定有很大的局限,广大投资者作为会计信息的直接使用者还不能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但《通知》的发布预示着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将面临越来越大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控制存在的问题
由于市场恶性竞争激烈,为争夺客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低到不合情理,有些事务所将审计业务的价格越压越低,或者将审计业务作为咨询服务的“赠品”。审计业务利润变得很少,甚至无利可图,只有将货就价,被迫缩短审计时间,取消部分审计程序,审计质量自然无法保证。国内注册会计师不仅面临着国内同行的竞争,还受着来自国外的强大压力。中国入世之后,国内会计师事务所与国际会计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