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会计实务中的职业判断
或可以销售的状态。企业在确定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时点时需要运用职业判断,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依据经济实质而非法律形式来判断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时点。 六、或有事项的确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或有事项相关义务是否确认为预计负债应满足条件之一,就是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所以实务中,确定预计负债时,是否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成为很关键的因素。例如,2006年6月1日,A企业与B企业签订协议,承诺为B企业的2年借款提供全额担保。对于A企业而言,由于担保事项而承担了一项现时义务,但这项义务的履行是否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需依据B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等因素加以确定。假如2006年末,B企业的财务状况恶化,且没有迹象表明可能发生好转,这时,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表明B企业很可能违约。从而,A企业履行承担的现时义务将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则应将该项现时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必须同时满足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能以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入账。其中,非货币性资产的确认和计量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密切相关,如果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则换入资产的价值不能按公允价值入账,而应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确定。在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时,应当关注交易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会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影响换入成本是否公允入账,从而影响交易;但从法律形式的角度来看,交易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并不影响交易。
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认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这里说的“控制”,即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显然指的是经济实质。新准则中,更多地强调“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运用,要求对所有母公司能够控制的子公司均应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严格的股权比例。在实务中,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予以考虑。
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应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即从表决权的量上进行判断,又可细化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或有事项相关义务是否确认为预计负债应满足条件之一,就是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所以实务中,确定预计负债时,是否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成为很关键的因素。例如,2006年6月1日,A企业与B企业签订协议,承诺为B企业的2年借款提供全额担保。对于A企业而言,由于担保事项而承担了一项现时义务,但这项义务的履行是否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需依据B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等因素加以确定。假如2006年末,B企业的财务状况恶化,且没有迹象表明可能发生好转,这时,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表明B企业很可能违约。从而,A企业履行承担的现时义务将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则应将该项现时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必须同时满足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能以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入账。其中,非货币性资产的确认和计量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密切相关,如果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则换入资产的价值不能按公允价值入账,而应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确定。在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时,应当关注交易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会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影响换入成本是否公允入账,从而影响交易;但从法律形式的角度来看,交易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并不影响交易。
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认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这里说的“控制”,即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显然指的是经济实质。新准则中,更多地强调“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运用,要求对所有母公司能够控制的子公司均应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严格的股权比例。在实务中,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予以考虑。
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应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即从表决权的量上进行判断,又可细化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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