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新会计准则下合并商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1、系统摊销转变为减值测试的原因
在会计理论与会计实务中,商誉是作为可摊销资产处理的,摊销数额则是该期间内商誉价值递减的大约估计数,随着商誉价值的摊销,商誉的账面价值呈现出等额递减的趋势。表面上看,似乎这样的处理无可挑剔,因为在传统会计中,固定资产等资产价值的损耗都是通过逐期计提折旧的方式而得以补偿的,然而,规定商誉摊销的做法却掩盖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即商誉本身价值减损的确认问题,因为商誉价值减损与固定资产损耗在内涵上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合并商誉从要素分类上属于企业的长期资产,它的价值又很容易在短时间内发生大幅度的波动,所以仅仅按直线法进行摊销,有时尚不足以反映其价值减少的情况。因此,合并商誉经过确认进入会计系统以后,除了按照既定的摊销方案系统分期摊销之外,还要进行减值测试。
2、减值测试的优点
首先,减值测试体现了“决策有用论”的会计目标。由于合并商誉涉及的金额较大,其会计处理方法极大地影响了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对于合并商誉采用与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趋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有利于从整体上揭示企业资产的真实价值,从而有利于现在和潜在的投资者利用财务报告数据评估公司的内在价值和风险,做出投资决策。
其次,减值测试有利于缩小两种合并方法对会计后果的影响。对照我国合并会计处理方法二元并存的格局,虽然权益结合法能增加合并利润,但将购买法下的合并商誉改为减值测试法后,由于企业不必定期摊销商誉,在合并商誉未发生减值的情况下,合并企业的会计利润就不会因为商誉的摊销而减少,从而可以缩小两种合并方法对会计后果的影响,客观上抑制了虚假合并交易行为的发生,有助于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二、新会计准则中关于商誉减值测试的问题
(一)减值测试的困难
我国新准则规定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企业都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一经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在以后会计期间转回。初始确认后的商誉,应当以其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这种处理办法也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一些潜在问题由于商誉难以单独产生现金流,要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而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确认具有一定的任意性,范围的大小圈定直接影响商誉减值损失的计算结果减值测试有一定的复杂性,执行难度较大,要耗费较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
1、系统摊销转变为减值测试的原因
在会计理论与会计实务中,商誉是作为可摊销资产处理的,摊销数额则是该期间内商誉价值递减的大约估计数,随着商誉价值的摊销,商誉的账面价值呈现出等额递减的趋势。表面上看,似乎这样的处理无可挑剔,因为在传统会计中,固定资产等资产价值的损耗都是通过逐期计提折旧的方式而得以补偿的,然而,规定商誉摊销的做法却掩盖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即商誉本身价值减损的确认问题,因为商誉价值减损与固定资产损耗在内涵上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合并商誉从要素分类上属于企业的长期资产,它的价值又很容易在短时间内发生大幅度的波动,所以仅仅按直线法进行摊销,有时尚不足以反映其价值减少的情况。因此,合并商誉经过确认进入会计系统以后,除了按照既定的摊销方案系统分期摊销之外,还要进行减值测试。
2、减值测试的优点
首先,减值测试体现了“决策有用论”的会计目标。由于合并商誉涉及的金额较大,其会计处理方法极大地影响了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对于合并商誉采用与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趋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有利于从整体上揭示企业资产的真实价值,从而有利于现在和潜在的投资者利用财务报告数据评估公司的内在价值和风险,做出投资决策。
其次,减值测试有利于缩小两种合并方法对会计后果的影响。对照我国合并会计处理方法二元并存的格局,虽然权益结合法能增加合并利润,但将购买法下的合并商誉改为减值测试法后,由于企业不必定期摊销商誉,在合并商誉未发生减值的情况下,合并企业的会计利润就不会因为商誉的摊销而减少,从而可以缩小两种合并方法对会计后果的影响,客观上抑制了虚假合并交易行为的发生,有助于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二、新会计准则中关于商誉减值测试的问题
(一)减值测试的困难
我国新准则规定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企业都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一经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在以后会计期间转回。初始确认后的商誉,应当以其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这种处理办法也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一些潜在问题由于商誉难以单独产生现金流,要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而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确认具有一定的任意性,范围的大小圈定直接影响商誉减值损失的计算结果减值测试有一定的复杂性,执行难度较大,要耗费较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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