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知源论文网 > 经济类论文 > 会计论文 > 正文阅读资讯:推动高校财政专项资金支付进度的思考

推动高校财政专项资金支付进度的思考

[作者:何桂菊[来源:互联网]| 打印 | 关闭 ]
明情况、分析原因、做出加快执行进度的承诺。

二、影响财政专项资金支付进度的主要原因
(一)预算编制缺乏科学性,精细化程度低

部分高校在申请财政专项资金时,存在重申报、轻执行的情况,不重视预算编制,只注重立项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仅针对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要求,动用高校所有资源,在财政专项资金申报、预期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等方面往往存在虚化,盲目编造材料,尽量争取最大的财政资金,不考虑实际需求和年度资金执行能力。项目申请部门前期准备工作不细致、论证不够充分,未做到结合本校自身资源和建设发展规划,经过实地调研和充分论证,实事求是地进行申请。专项资金获批后,由于前期申请缺乏细致论证,项目缺乏科学性、可行性,无详细的实施计划,导致资金支付的盲目性,完全偏离申请时的承诺,造成资金的浪费和支付进度缓慢。甚至一些高校频繁调整预算,拖延了项目的执行。

(二)财政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与高校实际相脱离

按照预算法的规定,我国预算以一个完整的公历年度为周期,当年的预算就要在这一个预算周期内执行完毕。而人代会审议批复预算一般在每年的3月份,年中追加的财政项目甚至要到11、12月份才能下达,从这样的时间安排来看,预算的实际执行时间就会缩短。在专项资金实际下达前,高校无法准确预知当年将获得哪些专项资金拨款以及多少专项拨款,所以无法提前开展专项工作,只能处于被动等待局面,这种做法客观上造成了预算执行的“前松后紧”。同时,资金的硬性使用周期并没有考虑各高校的专业特点,理、工、农、医、文等各类高校因各专业本身固有的特性,其研究周期也各不相同,如农业类高校,其研究同时还受天气的影响,有很多非人为因素,其支付进度无法统一标准。

(三)预算执行缺乏有效监管

首先,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缺乏明确的责任主体。高校有大部分专项资金是由学校科研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等业务部门向对口管理部门直接申请,申请过程绝大部分并不通过财务审核,财务人员无法协助项目申请部门编报合理的使用规划;专项执行的责任主体是财务部门的观念还普遍存在,甚至财政部门抓预算执行也只找各高校财务,各相关业务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则没有被赋予预算执行的相应责任,普遍执行意识不强;财务部门并非项目的管理者,无法及时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则无力推进执行进度。其次,高校内部没有成立特定的专项执行组织管理机构。高校的财务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同级,甚至在教师的观念中财务只是服务于教学、

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