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无形资产会计处理准则的比较分析
【摘要】自财政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颁布实施以来,对于规范企业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及相关信息的披露,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无形资产的确认,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无形资产后续支出等,都是新无形资产准则的主要内容,执行新无形资产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有较大的影响。
【关键词】新旧准则 对比分析 财务影响
一、新无形资产准则的主要内容
新准则明确其适用范围,指出企业合并中产生商誉的确认和计量、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的确认和计量、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不适用无形资产准则,按照其他相关准则处理。
(一)无形资产确认
无形资产的确认要满足两条要求:一是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二是符合无形资产的其他确认条件。
(1)无形资产定义。新准则指出,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可辨认性”要求该非货币性资产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准则规定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2)无形资产的其他确认条件。与实物资产一样,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同样包括“与该资产相关的预计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这两项内容。“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为无形资产的可辨认奠定了基础。新准则同时规定了与无形项目支出资本化和费用化的界限,指出可以资本化的无形项目支出只包括符合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构成无形资产成本的部分,以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能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构成购买日确认的商誉的部分。其他与无形项目有关的支出必须费用化。
(二)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应遵循历史成本原则。按无形资产取得方式的不同,其入账价值的确定也不同。
(1)外购无形资产。购入的无形资产应以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入账价值。值得注意的是:在计算确定无形资产成本时不考虑现值因素。企业可能采取赊购的方式购入无形资产,在这种情况下,应按承担的负债的总额入账。对于一揽子购入的无形资产,其成本通常应按该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公允价值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