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高校基金会税收优惠政策比较研究
通过税务局网站的介绍、高校财务部门网站增加相关链接等加以宣传。如高校基金会可在给与捐赠人捐赠证书的同时,附上个人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说明。
(三)适当提高企业所得税中捐赠企业准予扣除比率
目前企业可扣除的上限是利润总额的12%,如果适当提高扣除的比例,则能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税负。如果按照现行制度,则当年度亏损的企业无法享受到捐赠的抵扣额度。因此,如果能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则可以使那些当年度无法享受税前扣除的企业,也可以有机会在以后年度扣除。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不利于一次性大额捐赠的扣除,实行以后年度结转后使大额捐赠的企业享受更多的抵扣,更能激发大额捐赠的积极性。
(四)颁布高校基金会税收优惠政策
高校基金会与普通慈善机构存在差异,希望能结合高校发展实际,给予高校基金会相关的专项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高校基金会的发展与创新。现行针对高校捐赠的优惠政策主要是中央级普通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项目。捐赠配比的实施有利于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向高校捐赠,拓宽高等学校筹资渠道,进一步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然而,至今还未有单独针对高校基金会的税收优惠政策,随着高校捐赠对高校发展作用的日益突显,希望会有结合高校基金会特点的税收优惠政策出台。
五、结语
高校基金会税收优惠政策的改进和完善,将会有助于减轻基金会的税收负担,提高捐赠者的捐赠积极性,对高校基金会的健康发展影响重大。本文对扩大收入减免企业所得税的范围、提高捐赠企业准予扣除所占年度利润总额的百分比、简化个人捐赠者应纳税额中扣除的手续、给予高校基金会专项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提出了改进建议,以期促进公益捐赠事业和高校基金会的健康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 陈根林,季诚钧,何菊芳. 中美高校捐赠所得税收优惠制度比较[J]. 高教论坛,2008(3).
[2] 金荣学,张迪,张小萍. 中美高等教育捐赠税收制度比较[J]. 教育研究,2013(7).
[3] 李智明. 纳税人向高校公益捐赠的税收优惠制度研究[D]. 兰州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14.
[4] 陈秀峰. 当代中国大学教育基金会研究[M].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
[5] 许杨. 慈善捐赠税收优惠制度对大学教育基金会发展的影响研究[D]. 上海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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