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路径论析
首先,乡镇企业的发展对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为规模化经营提供资金支持,另一方面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就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来讲,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发挥了巨大作用,目前在乡镇企业就业的职工已达1.3亿人。近年来,乡镇企业在吸收农村劳动力方面在数量上有所减少,有人建议要抑制乡镇企业过早的资本替代劳动。其实,这是一种非市场经济的手段,因为资本替代劳动的过程就是要素价格变动的结果,也是市场竞争的结果,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就为农业规模化经营提供资金支持来讲,乡镇企业的发展通过“以农建工”的办法或通过发挥龙头企业的作用带动农民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农业规模经营提供了大量的资金积累。这在沿海发达地区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今后,针对乡镇企业在吸纳农业劳动力上的减弱现象,以及20世纪90年代以来大规模出现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要采取多种措施,发展乡镇企业。特别是广大的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发展薄弱,应通过改善乡镇企业发展的环境,鼓励和支持乡镇企业的发展。
其次,农村城镇化对农业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也有两重效用:一是为乡镇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二是改变农村经济结构,吸纳农业劳动力。就第一方面的效应来讲,乡镇企业的发展本身需要一定的条件,特别是城镇化的服务体系,因此把发展乡镇企业与发展小城镇有机结合起来,本身就能使乡镇企业获得过去那种“村村点火”“户户冒烟”所不能取得的有利条件。就第二个方面的效应来讲,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经济结构中劳动投入结构与农村产出结构存在着严重的偏离,通过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就可以改变这种结构性偏差,更多地吸纳农业劳动力。
(三)加强农村科学技术投入
农业科技事业是一项特殊的弱质产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财政支持和投入是农业科技进步的关键因素和不可或缺的条件。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每一年政府都会发一个一号文件,足见政府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重视。每一年的财政预算里,也都有关于农业的投入,而且这方面资金是呈现逐年递增趋势。农业科技是农业向前发展的驱动力,然而,由于投入与产出比太低,导致很多企业不愿意从事这方面投资。鉴于这种情况,政府一方面要做好政策法规的制定,创造有利于农业科技投入的软环境,引导社会资本积极投入农业科技的创新。要积极学习西方国家在农业现代化、机械化、科技进步方面的经验,比如法国、美国和日本等,在农业科技投入方面,政府先行投资一些高科技农业企业,见到利润后低价或者无偿转让给民营企业,或者对投入农业科技研发的企业给予土地、资金、税收、人才和市场等多方面的优惠条件,吸引社会资本扎根农业科技创新。另一方面,政府可以从事农业科技人才的培育工作。比如,加大对农业院校、林业院校的支持力度,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投身农林科技的研发当中。两种机制互为补充,不断强化科技投入效果。
全社会办科技,建立多渠道农业科技投入机制。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条件下,支农资金还相当有限,建立一套以国家投入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渠道为辅的投入机制十分必要。政府除了每年都要增加支农资金外,还应该制定支持社会办科技的优惠措施或条例,比如,给予涉农的龙头企业批地、税收优惠,给予相关企业配备专家团队,按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给予相应比例的财政补贴。
稳定农业科技队伍,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因为农业科技工作具有周期性长、短期收入低等特点,影响了农业科技人才队伍的稳定性。为了农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要继续为农业科技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社会环境。可以采取对贡献大的科技人员实行重奖,让从事该领域的科技人才,也能够率先富裕起来,也为该领域科技人才团队的稳定提供条件。
(四)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实行农业规模经营需要一系列社会化服务,包括:为农业生产者提供各种市场预测分析与信息发布服务;提供农用生产资料的服务;提供水、电、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植保服务;提供农业科技推广和培训服务;提供农产品的购销服务等等。在我国现阶段,以上述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农村中建设明显不足,表现在:(1)基本上没有为农民服务的市场预测与信息发布;(2)农用生产资料市场非常混乱,不仅农场价格不规范,而且“坑农”“害农”的事件经常发生;(3)农业科研技术和科技推广“两张皮”,利益关系不密切;(4)农村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中,西部地区非常差;(5)“卖难”“买难”现象交替出现,特别是近年来进入买方市场以后,“卖难”问题日渐突出。尽管上述问题的解决,有待于整个经济的发展,不是短时期能解决的,但鉴于相关部门在这方面的工作特别薄弱,必须花大力气加以认真解决。
总之,走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之路是世界西方发达国家实现农业现代化转型的经验之一,也是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必经阶段。然而,实行农业土地规模经营,涉及到涉农的政策法规,政府所扮演的角色,龙头企业的投资积极性能否被激发,家庭农场的自身经营能否良性发展,分散农户的知识化、市场化意识等众多问题,所以不可能一蹴而就。此外,实施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可能使农业经营风险增大。政府和农户必须明确这些风险,并做好相应预案,才能真正让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发挥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李相宏.农业规模经营模式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03,(8).
[2] 邵长勇,高强,颜廷武.对于中国种子产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战略思考[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