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国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思考
镇所有就业人员(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各种性质企业的员工)都要交纳养老保险金,个人和单位交纳的比例要统一,建立养老保障资金的个人账户,全国联网、全国流通,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成立专门的机构统一管理。个人账号与身份证号合一,个人和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全部记录到个人账户上。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如果意外死亡,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2、个人账户全国范围内通用,职工更换工作单位时,其个人账户上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新的工作单位只要按规定往他的个人账户里存钱就行了。员工只要拿着自己的社保卡一查就知道,单位有没有替自己交养老金,账户上总共有多少钱。
3、当职工达到法定退休条件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成为计算其养老金的基本依据,这有利于调动参保人员多缴费的积极性,也有利于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国家再根据当时的生活水平,由中央财政按同一个标准给全国所有退休人员以适当的补贴。退休人员持有养老保障卡,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到国家社会保障机构指定的银行领取养老金。
(二)逐步建立农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
农业是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相互交织的弱势产业。我国农业生产又以户为单位,具有相当大的分散性,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风险也相对比较大,并且农村经济市场化程度越高,这种风险性就越大。农业产业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农村更需要养老保障。但是目前,我国农村居民由于受耕作的土地数量限制,其收入上升的空间不大,而且由于农村人口众多,国家还没有足够的资金在农村建立和城镇一样的养老保障制度。农村的养老保障制度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只能是自成制度,不断发展完善。当务之急是针对农村贫困问题突出的现状,强化农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然后是建立强制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所以,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养老保障资金筹集的渠道可以有三种。一是国家的投入。比如德国政府对农民养老金项目的补贴达到项目总支出的70%。二是强制农业和农民自身积累(好比是企业和职工交纳养老金),可考虑将土地补偿费、土地使用费、农村个人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所得税等收入的一部分划入农村养老保障基金,并做到专户专存。三是非农产业和城市对农村的支持。比如,西欧国家希腊和丹麦都要征收专项所得税附加,用于农村养老保障。希腊还要征收农产品的消费税,通过这个方式,城市居民支持帮助农民。
(三)改革城镇养老保障资金的筹措机制
一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养老保障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例。制定和实施养老保障政策,促进养老公平,是政府的主要经济职能之一,这是人类文明发展的趋势。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对养老保险的投入。加拿大中央财政用于养老保障支出的比例为39%,日本为37%,澳大利亚为35%,而我国公共财政支出中养老保障支出不足15%。二是变现部分国有资产填补养老保险金缺口。在传统的计划体制下,我国一直实行“低工资、低消费、高积累”的政策。从1952~1978年,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年均增长仅为0.38%,而积累率却由1952年的21.4%增至1978年的36.5%,其中许多年份甚至高达40%以上。显而易见,国有资产中相当一部分是靠老职工牺牲其消费和未来积累凝聚起来的,或者说国有资产的一部分是过去国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障权益的沉淀。因此,改革过程中的转轨成本不是通过增加企业缴费来解决,只能由政府来承担。变现部分国有资产来补偿国有企业职工过去的养老保障权益也是完全合理的。三是调整企业和职工的缴费比例。针对企业负担过重的实际,可适当降低企业的缴费比例,提高职工的缴费比例。
(四)加强养老保障资金的管理,找准保值增值途径
在城镇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对所有就业者实行统一规定、统一标准、统一征收,建立养老保障资金的个人账户,个人和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全部记录到个人账户上,个人账户全国联网、全国流通。在此基础上,再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成立专门的机构统一管理全国的账户基金。这样就可以有效地防范地方政府的违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至于养老保障资金的保值增值,从国际实践来看,只有三种模式。一是以英美为代表的购买国债模式。美国社保制度建立70多年来,始终采取购买国债的方式,大约年利率在7%左右,2007年5月发布的年度报告显示,其资产已高达1.2万亿美元,全部购买了国债。英国发行的特种国债称之为“尼罗(Nilo)”,截至2005年,英国“国家保险基金(NIF)”余额为291.03亿英镑,几乎全部持有“尼罗”。二是以日、韩为代表的产业投资的东亚模式(2000年以来逐渐试探进入资本市场)。三是基本没有投资的欧洲模式(由于人口老龄化的原因,大部分欧洲国家在现收现付制下没有明显的余额积累)。鉴于产业投资模式还处于探索阶段,鲜有成功的经验(包括日本和韩国等),根据我国国情,还是采取购买国债的模式比较好,建议政府发行利率高于通货膨胀率的特种社保债券,这样既可以从制度上完全杜绝养老保障资金的风险,又能使国民分享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的成果。
参考文献:
1、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人民出版社,2007.
2、张秀梅.我国养老保险基金风险管理分析[J].理论界,2007(6).
3、郑秉文.中国社保基金违规的制度分析与改革思路[J].中国人口科学,2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