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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深化改革必须建立稳定机制

[作者:何耀明 刁熙军[来源:论文网]| 打印 | 关闭 ]

“灰色收入”的大量存在,也不容忽视。据统计部门统计,中国2003年的收入为3.6~3.8万亿元,但当年国家的全部工资总额只有1.1~1.2万亿元,剔除城市人口中其它合法来源的收入1万亿元,灰色收入为1.5万亿元。90年代每年的储蓄总额为全部工资总额的80%,其中1994年超过工资总额44亿元,2002年居民储蓄超过工资总额3000亿元,居民的消费与灰色收入基本可以持平。灰色收入来源五花八门:住房补贴、公费医疗、节假日补助、各种奖励,令人眼花瞭乱。“灰色收入”在转型时期,各种制度尚不够完善,有的在短时期内有存在的必要和合理性,但随着社会制度的完善和形势的变化,其弊端和危害也越来越明显。单位与单位之间盲目攀比,一些职能部门把手中的权力变成牟利的工具,乱收费、乱罚款、截流私分国有财物的现象屡见不鲜。在许多职工的心中,领导是否有能力就看是否能为单位多捞钱,是否能为职工多发福利。单位之间,由于“灰色收入”的差异,造成了福利少的单位职工的心理失落和工作消极,也造成了广大人民对政府的行政行为的怀疑、不信任和不合作,使行业之间、行政管理与被管理之间出现了不和谐。因此,必须逐步杜绝各种灰色收入,规范分配领域秩序。 
   
  五、改革税收征管和社会保障制度,实施“调高”、“扩中”、“保低”政策,构建公平合理的分配格局 
  党的十六大指出:“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与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受法律保护”。只要是诚实劳动合法经营,不管获取的收入有多高,都是受法律保护的,人们也是能够理解和承受的。像袁隆平、刘翔获取高额奖励,人们认为他值。一些企业家大胆开拓,艰苦创业,积累了大量的财富,人们认为未尝不可。因此“调高”不能是劫富济平,而是政府利用税收手段对高收入阶层进行调控,实现再分配的公平。一个奥运会冠军的奖励,一个歌星的出场费,究竟实实在在值多少,一个私营企业主其资本收益、管理才能应获取多少,从雇用劳动者身上获取了多少,这些,恐怕谁也说不清、道不明。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由于对生产要素占有的差异,分配的天平会向生产要素占有者一方倾斜,使收入的差距越拉越大。因此,必须加大个人所得税的征缴力度,引导高收入阶层人士从事社会公益事业,回报社会,拉近与其它收入阶层人的感情距离。 
  “扩中”就是增加中等和中低收入人群的比重,提高中等和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就业是民生之本”,扩大就业是“扩中”的根本途径。目前,我国城镇失业、待业队伍庞大,农村剩余劳动力数字惊人,这是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必须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提高劳动者技能。打破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实现城乡互动,打破农民进城受到的户口,身份的限制,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引导城市资金、技术向农村流动。促进农村产业化的发展现代化的实现。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增收。力争使中等、中上等收入群体达到65%。这样能够很好的缓解社会分配不公,促进共同富裕,维护稳定大局。 
  “保低”就是保障困难户和最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来源,遏制低收入群体的继续扩大和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相对下降。为此我们要建立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探索农村养老、医疗保障途径,使广大人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每一社会成员都有安全感、归属感。 
  总之,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我们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的位置,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辩证关系。既要坚持以法治国,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又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要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要形成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各阶层人民又能和谐相处的局面。 
   
  参考文献 
  [1]本书编写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解读》[M] 北京. 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3第1版。 
  [2]本书编写组《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M]北京,中央党史出版社2005.10第1版。. 
  [3]《审议<反垄断法>:打击垄断行为》[N],北京,新华每日电讯。2006.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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