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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制度分析的整体主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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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主义方法论基础上所提出的自由竞争和自由贸易理论。例如,它的创始人李斯特在代表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一书中,直接抨击了斯密的个人主义方法论,他认为以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直接以私人经济为研究对象,运用抽象演绎法,忽视了国家的存在以及不同国家之间的利益差别,因此他主张以国家整体作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运用归纳方法,从历史、法律、道德等各方面的相互联系中对经济关系进行分析,他实际上提倡的是整体主义方法。
  历史学派的方法论与其他学派的方法论一直处于争论之中,直至19世纪末,出现了以施穆勒为代表的新历史学派在同以门格尔为代表的新古典学派展开的著名方法论之争,才使制度分析的整体主义方法论更加系统化,并成为老制度经济学的方法论的基础。具体内容主要包括:(1)拒绝承认社会制度演变的一般规律,主张制度变迁的自然化论。(2)反对从个人出发演绎经济理论,认为经济学不是研究孤立的现象,国民经济是一个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的有机整体,必须运用历史归纳法研究。(3)反对“经济人”假设,认为经济活动的动机是多方面的,不仅包括自利心,还包括虚荣心、荣誉感,甚至单纯习惯等。因此,对经济活动的正确认识只能来自对群体现象和行为的研究。德国历史学派在反对个人主义抽象演绎的同时,也把科学抽象法否定掉了,所以,在他们的经济学中,没有科学的方法论体系,有的只是各种庞杂的历史资料的堆积。正如马克思评论历史学派时指出的:“别国的现实在理论上的表现,在他们手中变成了教条集成,被他们用包围着他们的小资产阶级世界的精神去解释,就是说,被曲解了。他们不能把在科学上无能为力的感觉完全压制下去,他们不安的意识到他们必须在一个实际上不熟悉的领域内充当先生,于是就企图用博通文史的美装,或用无关材料的混合物来加以掩饰。”
  尽管如此,以凡勃伦、康芒斯为代表的老制度学派还是从历史学派方法论中找到了灵感。当他们看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充满矛盾和利益冲突时,开始认识到以新古典经济学为代表的正统经济学,从“经济人”假设中演绎出的“市场秩序和谐论”,不符合资本主义现实。所以,他们试图寻找新的方法论,来解释和解决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中的矛盾。
 于是,他们在对历史学派批判的基础上,又吸收了当时的心理学、人类行为学、历史学等学科内容,采纳了经验主义和实用主义观点,形成了以“制度”分析为核心的制度主义经济学。在他们看来,社会是一个有机整体,所以,对人类经济行为的分析,不能仅仅局限于从理性最大化选择出发,对价格、供求、竞争等纯经济因素进行分析,还必须联系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文化道德、习惯、法律等各种非经济因素,用历史的、经验的方法进行分析。他们把这些非经济因素归结为“制度”,并认为应该从制度整体对个人行为的制约上分析人类的经济行为及其形成的关系。他们所说的“制度”通常是指行为规则,包括习俗、文化、法律等内容,它一般为社会群体的成员所接受,详细规定具体环境中的行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卢瑟福把制度分析的整体主义方法论归结为三方面:(1)社会整体大于部分之和。(2)社会整体的性质及其关系显著地影响和制约其部分的行为和功能。(3)个人行为应该从作为整体的社会系统的各种制度因素的力量演绎而来。
  从这个纲领可以看出,这里的“整体”不是个人主义方法论中的个体简单相加之和的整体,而是“现实整体”和“思维整体”的统一。现实整体是指有多种因素构成的社会有机整体;而思维整体则是指从总体上对社会有机整体的一种抽象认识。在老制度经济学那里,这种抽象表现为从社会有机体中抽象出的、影响人类经济行为的各种非经济因素,他们将其归结为制度。应该说,老制度经济学的整体主义方法论认识到了人类社会是一个有机整体,对它的认识必须用整体思维来把握,并试图用制度整体对个体行为的制约上分析各种经济利益关系,这对克服经济学上个人主义方法的形而上学性无疑起着进步作用。然而,制度分析的整体主义方法论仍存在很大的局限性。新制度学派代表人物科斯就认为老制度经济学是反理性的,它除了一堆需要理论来整理不然就只能一把火烧掉的描述性材料之外,没有任何东西流传下来。科斯的说法有些过激,但整体主义方法的确有很大的缺陷。 
  三、制度分析的整体主义方法论的局限性
  制度分析的整体主义方法论的根本局限性表现在唯心史观和形而上学思维上,具体说:
  首先,虽然他们意识到个人主义方法论过于抽象的局限性,并试图降低抽象程度,用制度从整体上来认识人类社会中的各种经济行为,但却不能站在唯物史观的高度,对影响人类行为的“制度”做出合理的抽象和科学定义。如凡勃伦将其定义为习俗、惯例、文化等,强调习惯对人的行为的影响。而康芒斯则有时将其定义为习俗、法律及家庭、公司、工会等“运行机构”;有时从个人行为与集体行为关系的角度,把制度定义为“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强调法律和习俗对人的行为具有同等重要的影响。显然,他们这里的制度概念基本属于马克思所指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领域的内容,这些内容是由经济利益关系决定的,对经济行为具有反作用,而不是决定作用,更不是经济规律内容本身。但老制度经济学却把习惯、法律等制度内容当作经济规律内容本身,结果,他们对社会经济利益关系的认识只能停留在现象上,无法揭示其内部的本质联系及其发展规律。
  其次,老制度经济学在批判正统经济学的静态分析方法时,提出了制度分析的动态、演进的方法,但由于缺乏唯物辩证法,他们无法阐明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所以不可能科学解释社会制度形成与变迁的历史过程。如凡勃伦在批判个人主义方法论的同时,也不同意马克思把社会物质力量看作阶级形成的基础,把阶级群体看作制度变迁的主体的主张。在他看来,阶级的产生与转换不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的,而是由人的思维习惯、真善美意识导致的,即阶级的产生是习惯转变的结果,占有财产只是为了满足虚荣心和自尊心这种心理反应。他把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归结为“机器利用”和“企业经营”的矛盾,并在此基础上,把资本主义划分为科学技术人员和资本家两大阶级,认为解决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矛盾的方法就是让科学技术人员掌握经济控制权。他把制度变迁的动力从个人主义的“理性选择”转变为人的“本能行为”,尽管有时他也认为技术是根本性的。而康芒斯则指出,个人主义方法论和唯物辩证法都有缺陷,因为:“极端个人主义和极端集体主义经济学都想消灭冲突,极端个人主义期望在私有财产基础上的未来利益协调;极端集体主义期望在集体财产基础上未来利益的协调。它们都不是对现有冲突以及怎样从冲突中产生秩序的科学研究。”所以他的经济学方法论就是要达到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学说调和一致。但理论经济学在他那里变成了僻释交易现象的经济学,制度变迁的动力也被归结为立法和司法机构规定的制度规则和惯例、习俗的改变,最终陷入了唯心主义。
  最后,老制度经济学在批判个人主义方法论过于强调个人理性选择行为的同时,也否定了个人行动在经济活动中的能动作用和基础地位,从而走向了另一极端,即片面强调制度对人的制约作用,把个人行为看作是既定的环境、习惯和规范等制度约束的结果,人类行为很大程度上是根据其日常生活的固定模式建立的、更为特殊的习惯和常规问题。这使得他们无法科学说明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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