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虚拟经济与金融市场的若干问题
操纵者的处罚力度,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要调动社会闲散资金进入资本市场,保障中小股东的权益是个关键,另一方面,越来越成熟的中小股东也会成为市场上有力的监督力量和影响力量。第三,要加强交易信息、重大决策信息的透明程度,监管部门应当定期及时公布上市公司的股东户数的相关资料,对公司的重大信息披露要实行负责制,严厉处罚散布虚假信息的公司和个人。第四,要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增强中小股东、特别是社会资金的投资积极性。
4.加快金融创新步伐,在有条件的地区进行试点。金融创新是虚拟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金融创新涵盖内容较广,包括货币和信用形式的创新、金融机构组织和经营管理上的创新、金融工具、交易方式和操作技术等技术上的创新、交易范围的扩大等。
严格地说,由于市场体系仍未完备,新经济尚不发达,国内金融创新大发展的条件还未完全具备。但是,我们可以依托上海、深圳等经济金融中心大力培育和发展在小范围内的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如期货期权、外汇保值等。
5.积极与外资金融机构合作,引进先进的管理模式和金融工具,强化竞争意识。外资金融机构资金的进入已经迈出了第一步,并且已经对我国的金融业经营带来了巨大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合作与学习是明智的。
笔者认为,关于中小银行和地方性金融机构可以对外资金融机构放开资金进入之门,采取参股或控股的方式引进国外资金和国外的管理模式,并且进一步,可以鼓励国外金融机构在我国开展金融创新活动或引进国外的金融工具。国有商业银行和其他全国性金融组织关系到我国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运行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所以在开放上还要采取谨慎态度,短期内不宜开展股权类合作方式,但在不良资产的处置、联合贷款等项目上可以积极开展合作。
6.仍然保持稳定的外汇政策和金融政策,避免或减少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对国内金融体系的冲市。人民币的可自由兑换在学界呼声很高,但笔者认为在大力发展虚拟经济以促进投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改善产业结构的背景下贸然加快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的进程是危险的,国内资本市场体系的不发达可能使国际流资大量进山,造成整个金融体系的动荡,从而背离发展虚拟经济的初衷。另一方面,我国应该适当调整国内机构的外汇管制政策,根据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需要,逐步开展外汇保值等业务,并及时进行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