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互联网发展对网络消费影响实证分析
75、6.558288,其绝对值均大于1.895,说明分别应当拒绝原假设H0,手机网民数、城镇网民和农村网民解释变量对中国网络零售交易额解释变量有显著影响。同理,可以推断出,网站数和网购网民数对中国网络零售交易额解释变量的影响还不够显著。
实证结果及对策建议
(一)积极创建安全便利的移动电子商务环境
从公式(2)回归模型可以看出,手机网民数量(X2)对国内网络零售交易额的影响非常明显,若手机网民数量增加值比重提高1%,则网络零售交易额将平均提高2.41%,根据工信部最新统计数据,截至2014年1月底中国移动通讯用户已经达到12.35亿,而目前手机网民数量仅为5亿,占国内移动通讯用户总数40.5%,为国内提升网络消费留下了足够的空间。在“十二五”最后两年,如果能够保证手机网民数量每年增长15%的目标,即2015年手机网民数量发展到6亿人左右规模,按照公式(2)回归模型,实现2015年网络消费交易额达到3万亿元的目标完全没有问题。
因此,积极创建安全便利的移动电子商务环境,就成为当前促进我国网络消费的一项首要举措。随着国内移动4G网络的推出,以及国内移动通讯市场化的进程不断深入,各移动公司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能够拥有更多客户资源,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中国移动、联通和电信纷纷下调4G网络流量资费。这必将为国内移动电子商务打造更加方便快捷的购物平台,促进更多手机用户加入到网络消费大军中。
(二)加强我国新型城镇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
从回归模型公式(2)可以看出,城镇网民对网络消费零售额的提升呈现负相关,与实际情况肯定不够相符。究其原因,主要是长期以来,我国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投向了大、中和小型城市,而覆盖面积更广、人口更多的城镇和乡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一直比较落后,甚至有地方连互联网都无法接入,或者接入网络的速度非常慢,不具备一个网络消费的硬件条件。即使是城市家庭,目前各通讯运营商提供的家庭带宽,也远远不能满足更加丰富的互联网产品消费环境需求;另外,目前城镇网民已经占到全部城镇人口的58.3%,网络消费人群规模提升的空间非常有限,他们的消费习惯和购买能力将会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对国内网络消费产生重要的影响。同时,农村网民仅占到全部农村人口的26.2%,与城镇网民比较还有成倍的增长空间,必将成为国内未来网络消费的重要潜在消费群。公式(2)表明,农村网民数量增加值毎提升1%的规模,就可以带动网络消费零售额增加值平均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