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公路经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重点
损失和财务杠杆的损失。
(3)详细审查合作合同和章程中关于出资分配、税收、重大会计政策、经营管理模式等财务管理方面的条款,保障企业的应得利益。合作合同和章程作为约束投资各方行为,保障各方利益和明确项目公司经营管理的纲领文件,一经签定不轻易修改或变更,因此在合作合同和章程的谈判与首次签定过程中详细审查有关出资、分配、税收、重大会计政策、经营管理模式等财务管理的有关条款显得尤为重要,这是保障企业今后应得利益的重要环节。在这一点上笔者深有感触,90年代初、中期成立的一些中外合作公路经营企业,由于当时国内企业对合同中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不予重视,如今在丧失很多管理和决策的权利以及经济上的损失后再试图修改合作合同与章程,难度非常之巨大。
(4)确定项目融资方式和渠道。项目的融资方式主要是指除项目资本金外的资金的融资方式,投资者 (股东)筹措资本金的方式暂不述及。目前项目融资方式主要有国内银行贷款、国外银行和国际金融组织机构贷款、发行债券、股东或其他单位委托贷款等方式,其中股东委托贷款方式目前已较少采用。在确定项目融资方式和渠道时。需要综合考虑资金成本 (利率)、融资方式的难易程度、项目对资金的需求时问和数量、有关的附带条件等因素。由于国外银行和国际金融组织机构对贷款发放条件要求较高,手续比较繁琐,而且只能通过财政部或专业银行进行转贷,因此只有比较少的项目可以取得;而发行债券和委托贷款的利率虽然相对国内银行贷款利率低,但由于其规模难以满足整个项目的需求,而且债券的偿付风险很高,因此只能作为辅助的融资方式。综合来看,目前公路项目融资方式的选择还是以国内银行贷款为主体的方式为宜。
Ⅱ.公路经营企业在建设期的财务管理工作
建设期是指公路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到建成可使用状态并开始收费营运的阶段。在此阶段,已成立项目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的主体转移到项目公司;如为自营项目的,则财务管理工作的主体仍为本企业。由于公路建设的资金巨大,少则几千万,多则上百亿,巨额资金要在这短短几年内注入、流出,因此不论财务管理工作的主体是谁,这一时期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都是资金的管理与成本的控制,关键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制订全面详细的财务管理制度,尤其是资金管理规章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资金管理的原则,任何时候都是 “安全第一”,因此在巨额资金集中流人流出的时期,资金的安全更成为重中之重。建设期间必须建立严格的资金存取制度、操作流程、审批程序和岗位责任,确保资金安全到达、安全使用。
2、严格控制工程款项和有关费用的计量、确认、审批和支付。随着科技的日益进步和管理效率的不断提高,公路项目建设工期也大幅缩短。目前广东省内高速公路项目的工期一般在2.5年左右,少数项目甚至只有 1.5年。建设工期的缩短意味着资金流出更加集中,在短短两三年间,十几亿到几十亿的资金要从项目流出,如果没有一套严格的支付程序和审批手续,很难保证巨额资金合法、合规、合理地支付,因此工程款项和有关费用的计量、确认、审批和支付成为建设期财务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在此过程中还应特别加强合同的管理以及计划管理与会计核算之间的衔接与对应。
3、满足资金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债务资金成本。由于银行贷款是目前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在利率既定的条件下,缩短贷款资金的停留时间和金额成为减少债务资金成本的直接手段,这就需要根据贷款合同的规定、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和资本金的到位情况,合理、精确地控制贷款提款时间和数额,在确保资金使用需求的情况下尽量减少贷款资金库存,为此有的企业甚至提出 “零贷款库存”的管理目标。目前也有很多企业通过搭桥贷款、票据贴现等方式将长期贷款短期化,尽可能降低贷款利率,从而达到减少债务资金成本的目的。
4、根据合作合同、章程、董事会决议以及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合理安排和督促股东进资。由于公路项目投资额巨大,即便按照35%最低资本金比例,所要求的资本金数额也非常大,一般股东很难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在公司注册成立前将全部项目资本金投入,因此目前普遍的做法是:在合作合同中将项目资本金中一定数额确定为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需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投入;超过注册资本的那部分项目资本金则根据项目的建设计划安排,在合同中明确分期投入的时间和金额或约定根据工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