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开放中的结构转换和效率
境交付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状况
根据IMF《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对保险服务和金融服务统计范围的规定,《国际收支平衡表》的保险服务科目仅仅统计跨境交付的寿险、货运险、其他直接保险和再保险等几类保险服务;《国际收支平衡表》的金融服务科目也仅仅统计跨境交付的金融中介服务费用和与有价证券交易有关的佣金。我国从1997年开始按照IMF《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的原则编制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其中统计了保险服务和其他金融服务的国际贸易量。因此,可以用《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数据反映我国从2000年到2005年跨境交付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状况。
表1我国跨境交付金融服务贸易统计表(2000-2005)
资料来源:《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2000-2005年
从表1可以看出,随着我国经济金融的不断发展,跨境交付金融服务贸易的出口规模和进口规模都保持了增长的趋势,但是这种增长却不平衡,从2000年以来,我国的金融服务贸易都处于逆差状态,并且这种逆差呈不断扩大的趋势。从金融服务贸易的内部结构来看,保险服务贸易占金融服务贸易的比重要比其他金融服务贸易所占的比重高得多,2000年以来,保险服务贸易所占的比重分别达到了93.6%、94.3%、96.1%、92.7%、96.6%和96.2%,但是,保险服务贸易的增长也不平衡,2000年以来一直都处于逆差状态,其逆差占整个逆差的比重也都在98%以上。
(二)我国商业存在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状况
由于统计的缺陷,商业存在金融服务贸易额无法从一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中获得,在本文,我们用金融机构的国外资产数来近似地评估商业存在金融服务贸易。由于我国银行业特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整个金融业中具有代表性,也是银行业“走出去”的代表,因此,本文将通过考察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国外资产和外资银行在华资产的相对数来反映我国商业存在金融服务贸易的整体状况。
表2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国外资产数与外资银行在华资产数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4、2005计算
从表2可以看出,如果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国外资产数和外资银行在华资产数分别代表我国商业存在金融服务贸易的出口额和进口额,则我国以商业存在形式提供的金融服务贸易呈出口远大于进口的态势。不过这二者的相对比例呈下降的趋势,这主要是由于外资银行在华资产以更快的速度增长所致,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在加入WTO之后,逐步放宽了外资金融机构在市场准入、业务范围等方面的限制,从而促进了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