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我国网上银行发展现状及风险防范
摘要:网上银行又称网络银行,是依托信息技术、因特网提供各种金融服务的一种全新的企业组织形式或是一种全新的银行服务手段。网上银行是我国银行业金融创新的业务品种,它具有更为快捷、便利、低成本、高效益等优势,但同时也给商业银行带来了新型的法律风险,对银行业的风险防范提出了新的挑战。商业银行应针对网上银行的法律风险采取相应的对策,以维护金融稳定。
关键词:网上银行 电子银行 法律风险
一、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发展的现状
互联网的迅速普及并持续高速发展,为我国网络银行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2001年,我国网上银行用户只有200多万户,2005年已发展到3460万户。2006年上半年已获准开放的外国银行开设网上银行的有48家,农村信用社约有5家也开设了网上银行,2007年上半年的网上银行客户数达6900万左右,网银交易额约140多万亿。1996年2月,中国银行在互联网上建立和发布了自己的主页,成为我国第一家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的银行。1998年,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开通网上银行服务,此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以及农业银行等也陆续推出网上银行业务。在我国,根据CNNIC历年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底,超过85%的网民选择网上支付作为付款方式,网上支付已经成为最为普遍和最受欢迎的网上购物付款方式。虽然目前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在整个银行业务交易金额中的比例仅为5%-7%。据世界银行预测,在未来几年,中国网上银行业务量占银行业务量比重将达20%左右。可见,我国网上银行产品将从投入期进入发展期,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二、防范网上银行法律风险的对策
1.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和业务协议
网上银行业务能否健康有序地发展,能否避免和减少法律纠纷,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银行内部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商业银行应当采用先进的技术水平,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根据网上银行的需要和发展,不断完善有关内部规章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对于银行和客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通过业务协议规范,尽可能做到详尽和具体化;对于银行和网络服务商之间的协议要明确约定;对于银行与软件供应商之间的协议要明确约定。同时拟订的协议必须兼顾当事人各方的利益,体现公平、合理、合法。
2.加强对网上银行犯罪的打击力度
目前,利用互联网犯罪的案件不断增多,作案方式也更加隐蔽和复杂,网上银行因其交易对象金融货币的特殊性,成为网络犯罪分子的重点攻击目标。随着社会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