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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开展土地金融业务的战略思考

[作者:5189lw[来源:知源论文网]| 打印 | 关闭 ]

 (二)尽快制定土地金融业务的评审标准和业务管理办法
  考虑到我国土地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的性质以及土地金融的特殊性,各商业银行应从贷款主体资格、贷款评估资料、贷款的抵押担保方式、贷款利率、执行标准、项目评估、授信评价、贷款审批条件、标准、风险控制、贷款的会计科目核算、归口部门管理等方面,尽快制定一个有操作性、统一规范的土地金融信贷、会计核算、业务管理办法。
  
  (三)加快土地金融产品创新,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由于土地归国家所有,政府信用级别较高,土地(特别是城市土地)可以有稳定的、可预测的现金流,而且具有较好的变现价值,收益相对安全,风险相对较小。因此,土地是一种特别适合证券化的资产。各商业银行要积极与政府部门密切配合,加快土地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发展直接银团贷款和间接银团贷款等业务模式,探索开展包括财务顾问、资产重组、企业并购和上市等方面的投资银行业务。在条件成熟时,商业银行不仅通过向土地储备机构贷款提供间接融资,还可以通过资本运作的方式帮助它们从资本市场上获得直接融资。
  尽管多数业务以国家信用为基础,但土地金融业务仍然不可避免地存在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因此,各商业银行除应结合我国土地金融国情进行产品创新外,还应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认真对每一项目土地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项目评价,以确立贷款授信额度和贷款额度及期限、有效运用不同贷款期限组合及利率组合等方式增强项目的风险可控性;广泛搜集房地产市场信息,建立动态的统计、分析、监控体系,加强土地政策研究、市场研究和客户研究,提高风险预警能力;加强第一还款来源土地拍卖经营收益的管理;构筑以政策支持为背景的贷款回收保障体系规避和减少风险等。
  
  (四)加强培训力度,提高土地金融从业人员素质和水平
  要尽快培养一批懂政策、懂土地、懂法律、懂经营的专业人才队伍,始终做到市场信息收集、反应灵敏,与政府各有关部门联系紧密配合良好,确保商业银行在充分防范风险的同时,快速壮大、发展土地金融业务。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城市规模、功能的不断扩大和完善,土地作为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各商业银行应充分利用自身多年开展金融业务的优势,积极参与各级政府土地金融运作,努力提供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力求实现功能互补,实现政府与银行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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