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经济落后地区农村信用社发展思路
,关系到农村信用社的安全与稳定。违规、违法及欺诈所导致的风险,不仅产生于农村信用社内部,而且产生于一些外部监管部门,因此,农村信用社要通过教育、示范、监督与技术控制,防止农村信用社与违法犯罪活动的联系,避免内部欺诈、犯罪和卷入外部欺诈陷阱。
建立科学的计算机系统风险控制制度。对计算机系统的项目立项、设计、开发、测试、运行、维修等全部过程严格管理,明确业务主管部门与稽核监督部门的职责,严格进行业务主管、软件设计人员、业务操作及技术维修人员权限划分,严禁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等技术人员介入实际业务操作,将风险控制制度、指标及规程等项内容进行计算机程序化处理,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然后将其用于风险管理之中。
三、国家对经济落后地区农村信用 社应实行扶持政策,逐步消化历史包袱,为信用社的经营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
首先,中央银行应加大对农村信用社支持力度。农村信用社由于体制原因,每个信用社都是独立的法人,这种信用社之间的相对独立性,就单个信用社而言,在激烈的同业竞争中就显得势单力薄,相对于大银行其存款稳定性较差,当出现支付风险时应变能力弱,对外部救助的依赖性较强。信用社的这种比较劣势,出现支付危机不可避免,因此,中央银行需要加大再贷款支持力度。中央银行用于支农的再贷款,应合理确定使用期限。信用社拿再贷款支农,回收贷款受农业生产周期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其不确定因素很多,一遇自然灾害,贷款不能按期收回,而中央银行又限期必须收回再贷款,这就使农村信用社一时难以应付,所以,中央银行的再贷款应结合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状况适当延长,并以一年以上为宜,且当农村遭受自然灾害时,允许延期归还。从实质上真正体现中央银行对农村信用社的扶持。
其次,对农村信用社实行优惠利率,即适当提高农村信用存款准备金利率,农村信用社组织资金成本比商业银行高,而且落后的农业地区农村信用社贷款发放受季节影响较大,多数是春放秋收,一年中资金闲置的时间较长。由于规模小,不具备参加全国性资金市场的条件,资金找不到出路,只得长期转存人民银行,形成利率倒挂。建议比照邮政储蓄转存款利率计付农村信用社转存款利息,人民银行连续七次下调利率,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准备金月利率已降到1.725%o,而邮政储蓄在人民银行的转存款月利率,仍为3.83%o,比金融机构在人行存款的月利率还高2.105个千分点,较高的邮政转存款月利率不仅提高了人民银行的宏观调控成本,而且为邮政储蓄的增长起了推动作用,而邮政储蓄在零风险情况下享受高支付,显然不符合风险和收益对称的基本常识,从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角度来看,经济落后地区县级以下邮政储蓄机构早该全部撤销。
第三,应取消在开户管理上对农村信用社的歧视性规定。客户根据自己的经营或服务性质,比较哪家金融机构的服务功能、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后做出自主选择,各级政府和中央银行不能自上而下的指定某种款项存放哪家银行、某部门必须在某银行开户,这样就在政策上用行政手段形成了大银行的垄断经营,造成了对农村信用社的歧视。应允许客户在合法合规前提下自主选择开户银行,禁止垄断经营,给农村信用社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
第四,央行要为农村信用社提供结算服务。一个银行的发展史,就是一部结算发展史,结算服务是商业银行、信用社金融服务的一个重要方面。行社脱钩以来韵经营实践表明:结算渠道不畅、资(现)金流通梗塞是制约农村信用社经营和发展的一大瓶颈。在农村信用联社建立独立的结算体系之前,基层央行要结合实际,高效率地承担对农村信用社的结算服务,借以提高农村信用社服务农村、服务农业、服务农民的融资水平,增强农村信用社的凝聚力。
四、努力降低不良贷款,提高农村信用社抗风险能力
要实现不良贷款占比、不良贷款总额“双降”目标,需要从市场定位、机制转换、政策、监管等各个方面人手,才能实现农村信用社“双降”目标和企业经营出效益、社会经济稳步增长的“双赢”局面。
1.正确定位,把握投向
落后地区农村信用社要对自己的生存发展空间要有正确的认识,其信贷投向应充分“小额、流动、分散”特点,服务对象以支持“三农”及广大个体、私营等中小企业为主,避免与国有商业银行比贷款大户、比贷款规模,前些年贷款“垒大户”产生了大量不良贷款已是个明证。因此,农村信用社应及时调整信贷投向,对产权不明晰和不能实施有效抵押担保的企业贷款应逐步实施市场退出机制,新增贷款要适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加大对农户和个体私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并办理有效的抵押担保。
2.完善机制,强化管理
首先要成立信贷资产风险管理部门,来行使信贷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预警和风险管理的职能。第二要加强对信贷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力度,健全信贷决策制度,贷审分离制度,贷款“三查”制度,授权授信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及实际操作中的严格执行。第三要进一步健全贷款经营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责、权、利相配套的考核制度,确立“谁发放贷款、谁负责收回,谁造成风险、谁承担责任”的贷款基本原则,对离职信贷人员实行离职审计制度,违规造成的风险要追究责任。
3.加强监管,发挥有效制约作用
人民银行加强对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的监管是降低不良贷款的有效手段。一是要加强对新增贷款和大户贷款的监管,对造成新增贷款风险的信用社进行分类监管,按新增贷款不良占比高低分别实行约见谈话、专项业务考试、新增贷款事后报送稽核、开展新增贷款质量检查等分类监管措施。对大户贷款要关注以转制名义实行企业分立、以企业法人名义的贷款和以社团贷款形式变相“垒大户”以逃避人民银行监管的现象。二要加大对违规现象的查处力度,有查不究或处理不力是造成有章不循的主要原因之一,要从根本上消灭有章不循贷款行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三要加强对人的管理,农村信用社高级管理人员是“抓降”工作的关键因素,要通过对降低不良占比和不良贷款总额与任期考核挂钩,建立起资产质量改善的绩效考核机制,形成奖惩分明,以经营业绩来决定任职资格的管理办法。
4.营造良好的“抓降”环境
一是打击逃废金融债行为,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抓降”工作在良好的信用环境这个外部条件下,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最终使信用社与企业之间的资金流动走向良性循环,但创建良好信用环境离不开政府、人行和工商、司法等部门的有机配合。二是政府部门主动承担起防化农村信用社风险的职责,农村信用社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为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在清理整顿城市信用社和基金会过程中,也为地方政府排忧解难,有效缓解了地方政府清理整顿压力,同样,对防范化解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地方政府也应主动承担起职责,把有效改善农村信用社经营状况、降低信用社风险当作促进地方金融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的有力措施,在保全农村信用社资产、抵债资产处理、解决农民贷款抵押难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三是上级管理部门要为农村信用社发展解决后顾之忧,上级管理部门特别是市(地)联社一级主要承担对基层联社的行业服务与管理职能,而不要干预基层社的经营或直接开展经营业务,在抓降问题上,以引导农村信用社端正经营方向、督促联社建立和执行信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