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摘要: 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是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的关键。本文试图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重要性以及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借鉴国外银行内部控制的经验教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构建安全、高效的银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关键词: 商业银行 内部控制 金融危机
中国刚刚结束的上市公司年报和季报显示,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一些中国金融机构都有很好的赢利,而欧美银行缺大多面临破产收购与亏损,如美国商业银行2009年前4个月就有29家宣布破产。从这点看,中国经济这次能幸运地与金融危机擦身而过,中国央行主导下的金融稳定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而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更是为银行业规避风险提供了安全基础。国有商业银行作为我国金融业的主体构成部分,其防范风险的能力直接关系到我国银行体系运行的安全,因而国有商业银行自身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则显得更为重要。
一、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
在世界各国金融业竞争日趋激励的今天,经济全球化已是不可避免的趋势。银行的跨境业务不断增长,并购活动不断增多,多样化和专业化趋势日趋明显,金融创新的步伐不断推进,发生金融风险的可能性急剧增加,后果也更加严重,内部控制问题已经成为关系到商业银行稳定和发展的核心要素。商业银行具有资金杠杆率高、信息不对称性高、利益相关度高、失败容忍度低的“三高一低”特征,使得各国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监管都尤为重视。随着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商业银行有必要建立和执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降低内控风险,以应对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刚性监管。没有发展的内部控制,等于是慢性自杀;而没有内部控制的发展,则发展越快损失越大。如果不能依法稳健经营并拥有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商业银行势必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丧失竞争力,甚至面临存亡抉择的境地。因此,只有建立和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并兼顾本国国情的内部控制制度,才能确保商业银行经营和管理的安全运行,才能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危机。
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1、内控观念存在偏差
我国商业银行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注意把握内部控制的全面性,总是认为内控机制就是各种规章制度的汇总、装订等整章建制方面的工作,从而忽视了内控机制是一种业务运作过程中环环相扣、监督制约的动态机制。有些管理者认为内部控制只是稽核审计部门的职责,忽略了对其他管理部门的内部控制管理。这种认识偏差反映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就必然对所发生的问题采取事后补救的办法,从而完全违背内控机制的特点,导致金融风险隐患。此外,观念上的偏差还表现在基层部分工作人员还未充分认识到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内涵,导致业务开拓与内控制度建设缺乏同步性,特别是新业务的开展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风险隐患较大。认识上的不足导致内部控制措施难以落实、会计控制难以达到预期目标。
2、外部竞争激烈导致经营风险增大
随着金融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我国商业银行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环境和更加复杂多样的风险。有些基层商业银行受利益驱动,重业务发展,轻内部控制,致使一些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具体表现在:一方面,以扩大资产规模为战略重点的商业银行为获取较高的资产收益和资产增长速度,压低价格和放宽条件发放贷款,使银行资金营运风险程度加大。另一方面,在激烈的金融竞争中,商业银行为占领并扩大市场份额,各种金融新产品和新业务在银行资产负债表外迅速滋生,使得银行在不知不觉中承担了各种潜在风险。所有这些有利于金融发展的外部条件,都无法确保金融机构自觉地遵循金融发展的基本原则和客观规律。
3、内控机制尚不健全,内部控制流于形式
一是内部控制制度缺乏牵制力。一些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在部门之间不能很好的构成相互关联的整体,有的甚至是相互抵触的。银行内部各业务部门在具体行使监控职能时职责不明确,或齐抓共管,或相互推诿,不能形成协调和制约机制。二是制度建设滞后。金融电子化的发展,使银行业务和办理各项业务的手段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由于管理滞后和改革中的探索有一定过程,一些新业务还没有制定出完善的操作程序和相应的制度,存在无章可循的空档。另一方面,国内多数商业银行在内部控制建设上更多着眼于完善和加强制度建设,内控制度设立过多、不考虑成本代价,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以及执行的效果往往缺乏有效的衡量、评价手段。三是缺乏赏罚有度的激励约束机制。目前有的银行不仅对违规违纪人员没有明晰的处罚条款,更无相应的执行主体。致使有关人员的责任、权力、利益脱节,贷款风险无法得到控制。而奖金激励方式极大地助长了管理层的道德风险,为追求高额奖金和红利,管理层盲目创新业务,无视内部控制过程中对风险的控制,形成了利润第一的经营价值观,这决定了内部控制的失效。四是控制制度效率低下,流于形式。控制分为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当前商业银行主要采取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控制的种类和手段单一。部分制度不切合实际,执行流于形式或难以实施,只发文件不抓落实,遇到具体问题,以种种“理由”加以变通和回避,甚至对某些规章制度视而不见,这是银行经营风险增加、发案率增高的最直接、最根本的原因。
4、权力制约失衡,稽核监督职能弱化
一把手负责制的经营管理模式虽然有利于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但由于权力没有受到约束,缺乏规范有效的监督机制,权责失衡,导致个别负责人越权行事、滥用职权、行贿受贿等不良现象发生,严重影响商业银行的稳健发展。目前,各商业银行都实行了系统领导的稽核管理体制或者总稽核负责制,但稽核部门作为同级行的内部机构,没有独立性,稽审职能和权威性没有充分发挥,对领导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难以进行有效的监督。另外,有些监督检查本身缺乏力度,检查走过场,起不到应有的警戒作用,加之稽核监督的滞后性以及稽核手段落后,这些都影响了稽核监督功能的发挥,没有起到查错防漏、控制风险的作用。
三、加强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建设的措施
1、创造良好的内控环境,加强内部控制文化建设
银行的内部控制环境是一种氛围和条件,影响员工控制意识和实施控制的自觉性,直接影响到内部控制的贯彻执行以及银行整体经营目标的实现。通过塑造良好的内控文化来影响员工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形成一种控制观念溶入到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使员工将自觉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把内控意识形成理念、变成开展一切工作的行为准则。最后,要在这个建设的过程中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尽量地覆盖商业银行各个环节,实现内部控制的全程化。
2、建立全面的内部风险控制系统
一是要严格授权审批制度。根据经营行的经营管理水平、风险控制能力、制度执行以及资产等状况,实行差别化授权制并进行连续有效的监督。加强风险事中控制,在充分论证被授权单位在经营职责、业务范围、质量效益、内控水平等的基础上,对各经营单位实行差别化授权,改变目前单一的授权方式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