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路径选择
二、构建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路径选择
(一)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增加农村金融供给
农村信贷涉及多领域、多层次、多类型的金融需求,既有一般农户的小额信贷需求,也有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大规模资金需求。因此,要细分农贷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金融组织。培育多元化农村金融主体,建立有序竞争的、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金融体系。农业银行应定位于主要服务于农业和农村的商业银行,巩固和稳定在县域的分支机构,赋予县域支行更大的经营自主权。农业银行要在农村县域范围内合理布点。通过改善经营,增加业务种类来增加收益,提高规模经济效益。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工作重点应由原来农产品收购伸延到农副产品加工、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推广与应用、农村扶贫开发等方面。用中长期信贷扶持农业基础设施,扶持建设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农业技术改造和农业结构调整。农村信用社要深化改革,明晰产权,尽快理顺省联社同县联社、信用社的管理体制,确保基层农信社的独立性。使得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完善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其支农主力军的作用。邮政金融机构要将其吸收的资金全额用在当地经济发展上,通过协议存款、债券交易、小额质押贷款等业务产品创新,直接为“三农”提供资金支持。要放宽准入条件,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引导民间金融,培育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组织。发挥微型金融机构先天的信息优势和地缘优势,为小规模农户和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大型农村金融机构应利用资金、网络、产品等优势,优化信贷流程,创新担保方式,同时加强与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微型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把双方的优势结合起来,实现功能互补。各类银行机构要结合自身实力和专业特色,合理设置农村网点,逐步扩大“三农”客户的服务覆盖面。
(二)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产品创新,实现农村金融服务品种多样化
农村金融机构要研究市场定位,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需求。不断开发新的金融产品、新的金融工具,丰富产品供给,充实服务内容。使服务方式能够更加贴近“三农”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1、创新信贷产品
要增加贷款种类和方式,例如增加消费信贷,研发适销对路的消费贷款品种。重点拓展建房、教育、嫁娶、医疗保健、商品零售等生活需要贷款,引导农民消费升级。结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可允许农户用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办理土地抵押贷款等。要积极探索大额农贷的管理发放办法加大对特色农业、高效农业、农产品精加工的支持力度。根据小企业和农户融资“规模小、频率高、随意性大、时间紧”的特点,在合理授信的基础上,推出简式快速贷款、自助循环贷款、贸易链融资工具、农村产业集群金融服务方案等新产品。
2、创新中间业务
农村金融机构要依托点多、面广、信息灵通的优势,运用企业、农户和县域居民闲散资金,开展风险可控、收益较高、手续便捷的结算、汇兑、金融咨询、信托、租赁、投资理财、信用卡、有价证券的买卖等金融服务,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银行业务的多元化需求。
3、培育农产品期货市场
开发农产品期货新品种,为农民量身定做金融产品,完善市场品种结构。试点设立期货投资基金,研究引入期货市场的QFII制度。
(三)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是金融服务“三农”的重要基础。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必须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建立主体多元化的信用担保体系,成立由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行业担保机构。鼓励建立民间出资的商业化担保公司和会员出资的会员制担保公司。发展壮大农村互助担保组织。推进农村抵押担保制度创新,探索建立便捷的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农村动产抵押登记制度,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探索发展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抵押贷款,规范发展应收账款、股权、仓单、存单等权利质押贷款。建立企业联保机制,推行小企业联保、生产经营户联保、农户多户联保以及“公司+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公司十专业市场十农户”等联保形式,为县域中小企业贷款和农户贷款提供担保。
2、积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诚信建设,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征信体系,尽快建立农户信用档案和信用数据库。继续开展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积极开展信用村、信用农户、信用企业、信用个体户评选,通过实施贷款利率优惠、扩大贷款额度等激励措施,促进农民和中小企业提高信用意识。要加强企业及个人信用行为的规范与约束,建立和完善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处,运用法律手段和行政措施对破坏金融生态的行为予以制裁。积极引导广大农民树立诚信意识,创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3、大力发展农村保险
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农业保险体系。降低涉农贷款风险。农业保险总的原则应是政府政策扶持,公司商业运作。农业生产客观上存在水灾、旱灾、虫灾等多种自然灾害的风险,农业保险是高风险的保险业务。具有准公共物品的性质,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是各个国家支持农业的普遍做法。要加快建立全国范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网络,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建立健全洪水、干旱等面积大、影响大、灾害发生频繁的专项巨灾保险机制和再保险机制。有效增强农业抵御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化解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发挥保险在农村信贷中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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