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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上海浦东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产业政策研究

[作者:李庭辉 [来源:论文网]| 打印 | 关闭 ]


辐射带动功能:通过整合浦东的金融服务资源,以张江为核心枢纽,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带动上海乃至长江三角洲地区服务外包产业和其他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进而推动上海和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产业升级。 
  2.搭建一个平台——金融服务外包专业服务平台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专业化服务”的指导方针,搭建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这个公共服务平台将提供四大服务。 
  项目服务:主要是为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供技术、市场、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服务。 
  人才服务:适应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对专业性人力资源的需求,搭建人才服务平台,旨在为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库。 
  投融资服务:根据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搭建投融资平台,构建由市、区以及张江集团公司共同组建的“上海市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解决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资金问题,确保重大项目和功能项目的引进。 
  政策咨询服务:重点是为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供产业政策、融资政策、财税政策咨询服务。同时,制定适应国际金融服务外包发展需要的行业技术标准,建立和完善外包服务企业的资格审查和信用评级制度,制定合理完善的服务商市场准入机制,构建规范的行业发展平台,促使金融服务外包产业规范健康发展。 
  3.发展七大类(6+1)业务 
  根据目前浦东现有的条件和优势,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应积极发展金融数据处理和灾备业务、银行卡业务、客户服务、财务和会计服务、营销服务、营运业务以及研发设计等七大类(6+1)业务。 
  金融数据处理和灾备业务:以中国人民银行的支付系统灾备中心和征信管理中心为核心,积极引进各大金融机构的灾备机构和建设中小金融机构灾备共享平台,发展灾备业务;引进国内外重要金融机构的数据处理系统,发展包括清算、结算、金融基础数据库、客户数据管理中心等业务,发展以数据集中为特征的各类金融机构的信息处理业务等。
  银行卡业务:以中国银联银行卡跨行网络数据交换中心为核心,引进国内外具有竞争力、名列前茅的银行卡中心,发展信用卡的流转业务(收单、信息转接、资金结算等)和市场拓展业务(发卡、客户信息管理等);力争成为国内最重要的银行卡后台数据处理中心之一。 
  客户服务:客户服务是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业务之一,是一个低成本、高回报收集客户信息的渠道,一方面它通过电话、传真、E-mail、短信等多种途径主动为客户服务;另一方面它在内部管理功能上,通过知识库管理对金融范围内的业务、信息、资料、政策等内容进行采集、审核、归档、发布,通过工作流程系统实现包括咨询、投诉、业务申请、预约、外拨、知识等在内的信息流转,从而在客户业务处理、主动式服务、内部管理和整合服务渠道等多个方面得到全面优化。随着高科技的运用,金融服务外包呼叫中心,将改变传统的服务方式,引入视频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实现多媒体综合服务,使呼叫中心在功能上发生质的飞跃。 
  财务和会计服务:打造金融服务外包财务和会计服务,其目的专注于金融服务的核心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中间业务、资金业务及结算业务处理,兼顾支付控制和风险管理及总账会计核算。同时,核心平台提供相应的数据处理、分析和挖掘功能,提高金融财务服务业务管理和服务能力。 
  营销服务:建立金融营销服务是适应现代金融服务外包的需要,是为确保金融营销工作顺利进行和既定营销目标实现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包括金融服务营销理念的建立及营销文化的形成、金融营销战略和营销目标的制定,营销业务流程的完善与再造、统一的市场定位和营销策略、差别化的营销和服务机制、产品创新机制、综合量化的考核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资源配置机制、风险控制机制等一系列业务。 
  营运业务:建立金融服务外包企业营运业务,业务范围涵盖金融服务外包业所包涵的核心业务和非核心业务,主要功能是对外承接外包业务,同时将所承接的金融服务外包业务的分拆、集成和转包。 
  研发设计:根据金融服务外包市场的发展变化,不断设计金融服务的新产品、新服务,以适应国际金融服务外包市场专业化、精细化、多样化发展的需求。 
  4.组建金融服务外包联盟,承接离岸金融服务外包业务 
  上海要建设国际金融中心,需要大力开拓金融服务外包业务,把大量国际金融后台业务吸引到上海。通过组建金融服务外包联盟,承接离岸金融服务外包业务,内容涵盖金融数据处理、信用卡数据处理、贷款数据处理、金融数据分析、客服业务以及开展金融服务外包论坛等等,推动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支持浦东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产业的政策建议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相关财税政策的意见》、《关于促进上海服务外包发展的若干意见》、《上海市促进张江高科技园区发展的若干规定》、《浦东新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财政扶持意见》、《“十一五”期间张江高科技园区财政扶持经济发展的暂行办法》、《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十一五”期间扶持软件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结合张江高科技园区特别是上海市金融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第一,聚焦上海金融信息服务产业基地,支持基地产业化、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的定位,着眼于发展中高端的金融服务外包业务。支持基地引进发展银行卡业务、数据业务、客服业务、财务服务业务、销售业务、营运业务和研发设计业务,努力把上海金融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建成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化示范基地,形成产业规模大、竞争优势强、经济效益好、品牌效益高的产业集群,使之成为国内发展金融服务外包市场的主要试验田和集聚地,成为上海建成亚太地区离岸外包业务承包和转包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建立第三方服务平台,为金融服务外包企业提供人才服务、政策咨询、知识产权咨询服务、项目接发包、投融资等市场化社会化服务,政府对服务平台建设和营运费用给予资金补贴,对使用平台服务的企业给予经费补贴。 
  第三,将张江高科技园区的优惠扶持政策延伸到上海金融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即凡入驻上海金融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的金融服务外包企业,经认定后享受张江高科技园区的优惠政策,并进一步营造有利于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第四,扩大市场准入,鼓励金融服务外包企业的设立和发展,对从事金融服务外包业务的国资、外资和民营企业在注册登记和市场准入上公平对待,给予支持和便利。工商部门可在企业的经营范围内,写上“从事金融服务外包业务”。对涉及增值服务的金融信息企业,允许不同所有制企业经营金融服务外包业务。对外商独资从事离岸金融外包业务的企业实行备案制或放宽审批权限。 
  第五,建议将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列入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目录,同时建议浦东新区政府牵头,联系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监管机构,建立金融服务外包行业协会,制订金融服务外包的行业标准,推动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健康规范发展。 
  第六,对金融服务外包企业给予财政扶持。对从事金融服务外包的企业经认定后享受财税优惠政策。对所认定企业的营业收入实行免税;利润总额所得税按照15%的比例征收;对企业的研发经费给予一次性补贴;从事数据中心等金融服务外包企业进口自用设备,免除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第七,为金融服务外包企业提供人才保障。支持企业境外引进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技术人才,对其引进的海外高端人才实行安置补贴,同时实行“一次审批、多次有效”的出入境便利措施;对高端人才的个人所得形成的地方财力给予奖励补贴;鼓励归国留学人员到金融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创业,政府在税收减免、资金扶持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第八,完善融资服务体系。建议由浦东新区政府牵头,设立扶持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专项基金如种子基金、产业发展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扶持金融服务外包企业发展;针对金融服务外包企业接发包项目,完善融资服务体系,提供投融资服务,如通过政府中小企业担保、银行资金、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等形式为金融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所需资金;建立支持创业企业上市的绿色通道。利用国家将推出创业板的契机,积极支持金融服务外包创新企业上市,为金融服务外包创新企业融资创造新的机会。 
  第九,鼓励内部服务机构法人化市场化。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有关监管部门的支持和规范下,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把从事非核心业务的后台服务、IT服务和业务流程的有关内部机构转变为法人关联公司或外包给服务提供商,并鼓励金融服务外包第三方服务的市场化发展。率先落实银监会的指导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内部后台服务中心、营运中心、数据中心等部门的法人化市场化,对法人化市场化的机构在用地、财税优惠、平台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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