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构件和谐金融体制的启示
三 构建和谐金融机制的具体途径
建立和谐金融这一日标,是在总结我国金融业发展中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所得出的科学结论。我们需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基础,努力研究构建和谐金融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如何统筹协调金融运行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实现金融的和谐发展。
(一)加强金融监管
一是在监管理念上,应树立以功能性监管为主的监管理念。依据金融体系基本功能设计监管,由专业分工的管理专家和相应的管理程序,根据金融服务功能分类制定监管制度,对金融机构不同业务实行监管,实现跨产品、跨机构、跨市场的协调,将对银行、证券、保险三者的监管合为一体。二是在监管体制上,逐步建立统一监管体制,达到监管责任明确、标准一致、低成本高效率的目标,实现混业监管。
(二)改善宏观调控
一是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进一步提高利率内生性成分,为宏观调控提供基础性操作工具。二是加快金融市场建设,打通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相互之间的联接,提高三大金融市场的市场化程度,鼓励金融风险管理工具创新,为宏观调控提供有效的操作平台。三是探索人民币汇率的形成机制,提高人民币汇率的弹性。为中央银行提供更大的操作空间。四是改进窗口指导方法,探索区域金融调节机制的可行途径,为金融调控提供更有效的操作方式。
(三)推进时内开放
金融开放是推进金融发展的强大动力,而金融的对外开放和对内开放又是相互联系的。如果仅仅是对外资金融机构敞开大门而不能有效地实现金融的对内开放,那么,不仅是对境内经济主体的一种歧视,背离了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原则和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而且也会降低金融竞争的强度。当前金融对民间资本的开放程度不高,民间资本没有享受到和公有制成分及外资相同的“国民待遇”。因此要为民营资本进人金融领域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使民间资本真正以平等的市场主体进入金融领域,允许民间资本通过新设、改制或并购等途径,参股金融机构,并逐步扩大民间资本的参股比例。
(四)促进就业增长
伴随全社会就业压力的不断增大,就业形势愈来愈严峻,成为影响和谐社会构建的一个主要的和长期性的因素。货币政策是重要的宏观经济政策,应该而且必须服从于和服务于政府的宏观经济目标。央行在调控物价的同时,应将充分就业作为自身追求的重要目标,采取有力的政策措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实现就业的稳步增长;一是适度增加货币供给,确保经济的稳定增长。二是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结构,促进建立有利于增加就业的产业结构。三是信贷政策要向就业倾斜。应进一步扩大小额贷款规模,帮助下岗职工解决创业资金问题。四是提高货币政策调控的质量,减缓经济波动的振幅,弱化周期性失业。
(五)发展直接融资
一是发展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是大势所趋。通过一定的渠道满足大多数中小企业的股本融资需求和股权流动需求。二是鼓励发展信托市场,扩大信托业辐射能力,广泛动员民间投资。三是积极培育债券市场,进行市政债券发行试点,由地方政府或其授权代理机构提供政府信用,从社会上吸收资金,用于提供公共产品支出的长期债务性融资,吸引民间资金参加公共事业建设和能源建设。四是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建议国家加强民间金融立法,制定规范的民间借贷行为的法规条例,规范民间投融资行为。
(六)加快信用建设
一是各级政府要承担起优化当地信用环境的组织领导职责,将整治、规范信用环境作为本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和考核内容,发挥信用建设的示范效应。二是加强信用制度建设,主要是完善社会征信系统等制度,建立起覆盖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的平台,实现社会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三是将诚实守信作为文化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以“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为指导,加强全民道德教育,在全社会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推动形成诚信为本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