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垂直连接的研究综述
了农村资金的供给,其代价是加剧了农村的不平等。而我国的农村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是非常重要的非正规金融垄断组织形式,而这些组织并不会完全占有剩余,所以应当被视为“垂直连接”的重要参与主体。总之,“垂直连接”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是可行的,但是这种可行是有条件的。因而在实施过程中应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立各自的政策预期,不能搞一个模式。农民组织化程度越高,商业化程度越高,“垂直连接”越有效。
万川川(2010)以辽宁农户家庭为例,通过实证分析得出: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存在着协同效应,两者通过‘垂直连接’是能够增加农村金融供给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构想我国农村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垂直连接’采取的模式,认为我国正规金融可以考虑跟商品交易互联以及和自有资金放贷者和金融小组的合作。
参考文献:
[1] 武翔宇.我国农村金融联结制度的设计.金融研究.2007
[2] 邵兴忠.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的对接研究——以浙江省为例.上海金融.2008.
[3] 刘杰. 农村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垂直连接的理论分析.湖南师范大学.2008.
万川川(2010)以辽宁农户家庭为例,通过实证分析得出: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存在着协同效应,两者通过‘垂直连接’是能够增加农村金融供给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构想我国农村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垂直连接’采取的模式,认为我国正规金融可以考虑跟商品交易互联以及和自有资金放贷者和金融小组的合作。
参考文献:
[1] 武翔宇.我国农村金融联结制度的设计.金融研究.2007
[2] 邵兴忠.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的对接研究——以浙江省为例.上海金融.2008.
[3] 刘杰. 农村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垂直连接的理论分析.湖南师范大学.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