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全民健康保险制度改革的成效及经验借鉴
医疗卫生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目前,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在监管机制上具有相似之处,都实行的是单一保险人监管机制,分别由社会保险局和健康保险制度局行使监管职能,不仅有助于政府在整合医疗资源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同时也有助于将医疗保险制度的最终目的落实到提高全民医疗卫生福利的最高层次上来,从而使制度得以贯彻实施。
(三)改革医疗投入机制,合理配置医疗资源
医疗卫生作为公共产品,政府在合理控制医疗保障成本的同时,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使公民个人的医疗负担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台湾地区在实行全民健康保险以前,也出现了类似目前大陆地区所面临的医疗成本问题,如个人和政府医疗支出急剧攀升,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失衡。为此,台湾地区在加大政府医疗财政投入的同时,进行了费用支付制度改革,采取以总额预付制为主,辅以按服务量和病例计酬制的支付制度,不仅将医疗费用的增长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并有效解决了医疗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目前,大陆与台湾地区相比,不仅医疗保险财政投入十分有限,而且由于存在严重的医疗卫生市场信息不对称和外部性等缺陷,导致医疗资源分配严重不均,个人或家庭的医疗负担过重等问题。因此,大陆可以借鉴台湾地区的经验,政府部门可以对医疗市场进行适当的政策干预措施,加大公共投入力度的同时适度减轻个人或家庭的医疗负担,最大限度地满足公民的正当医疗需求,确保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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