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问题
的问题,做到双方利益不会冲突。同时采取此种措施,可以稀释公司一定的股权,对解决我国公司“一股独大”有一定的作用。
公司治理机制一般具有国家和地区性,不同的国家有与其国家的市场、政治和法律环境相适应的公司治理,虽然不存在所谓最优和唯一的公司治理,但是好的公司治理却有着共同或相同的机制,如对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法律的完善等等。在不同的股权结构下公司治理机制也存在一定的差异: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其内部治理机制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但不利于外部治理机制的发挥;高度分散的股权结构,它有助于外部治理机制的好挥,但公司内部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就存在严重的不足;相对集中的股权结构,有较好地发挥约束和监督作用,尤其在保护小股东利益方面,但在外部治理机制又存在不确定性的弊端。在我国,只有通过完善公司内部和外部治理机制,让公司在健康、正常的市场条件下运作,那么问题就迎刃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