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空间的韵律手法表现形式和艺术特征分析
【摘要】本文从现代建筑审美的新视角出发,研究了建筑与韵律的关系,并以我国传统建筑空间的韵律美为切入点,深入分析了韵律手法的表现形式和艺术特征。
【关键词】建筑空间;韵律手法;表现形式;艺术特征
1. 前言
(1)近半个世纪以来,众多风格迥异的现代建筑作品可以让人们清晰地意识到我们原来头脑中的建筑美学观念己经受到了严峻的挑战,甚至是颠覆!很多优秀的现代建筑作品如果用传统美学观念进行分析的话,得出的结论将是拙劣无比!现代建筑通过造型设计向人们表达了技术进步所带来的新的美学选择和视觉传达效果。这些借助高科技成就建造的建筑物运用极端逻辑性和高度夸张的手法,不是追寻和谐统一的美学法则,而是肯定非逻辑性的偶然形态、追求冲突与破碎之美。我们不得不承认,建筑创作领域已经出现了审美变异现象。建筑创作领域出现的审美变异现象主要是指对传统建筑美学的反叛和质疑。这主要包括对建筑的美学范畴、审美理想、价值取向、审美评价标准及艺术表现手法的变革。
(2)空间是和时间一起构成世界的基本属性。任何事物的空间都是随着事物的产生而产生,随着事物的消亡而消亡的。所以,空间对于艺术造型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相对于其它的造型,空间对于建筑造型来说是最重要的,可以说空间是建筑造型的灵魂。建筑造型的发展史同时也是建筑空间艺术的发展史。
2. 建筑与音乐中的韵律
(1)德国哲学家叔本华说过:“一切艺术都希望达到音乐的伏态”,这充分体现了建筑艺术与音乐之间存在着广泛的联系、在造刑艺术的诸多门类中,建筑常常被认为与音乐最为接近,早在古希腊时期,建筑与音乐之间的联系就受到了毕达哥拉斯的注意。到了18世纪德国学家谢林把建筑称作是“凝固的音乐”。随后又有人把音乐称作是“流动的建筑”。
(2)建筑虽然与音乐有许多地方截然小同,但二者又有一些共同的美学特征。在建筑艺术中有许多艺术形式特别重要,首先是造刑的重复,如门、窗、柱、墙面等等:其次是尺寸的重复,比如柱间或跨距的尺寸、前者形状的重复,其间距可以改变,而不会破坏韵律的特点,后者间距尺寸相等,单元可以变化大小和形状,而韵律依然存在。第三种韵律形式是以小同的重复为基础的,可以在同一韵律系列中,把递增和递减的渐变结合起来,做成从小到大,然后逐渐从大转小,或者反过来做成从大到小再到大、后一种情况,相互间的关系可能有压缩感。更有效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