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三峡工程开发性移民的补偿原则
测算出来的。三峡工程水库移民从1993年开始,到2009 年结束,时间跨越长达17年。因此,必须考虑移民补偿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的物价上涨因素,才能保证水库移民工作的顺利完成。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传统的做法 是每隔若干年调整一次概算,这样作既不科学,也很难做到公正、合理。三峡工程对此进行了改革,水库移民和枢纽工程建设一样,都采用了“静态控制,动态管 理”的办法来进行投资控制与管理。每年要聘请有资格的中介机构测算物价指数,再根据这一物价指数计算出测算年的动态投资与静态投资之间的差额。
三峡工程水库移民补偿资金每年的物价指数是聘请中国价格中心进行测算的,该中心本着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本着对国家、对移民、对历史负责的精神, 在三峡库区14个区、县,对数十种商品进行价格采集,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编制的概算权重为基础,精心测算1993~1995年三峡水库移民补偿资金物 价指数,通过专家评审后,已经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批准。1996、1997年的物价指数也即将被批准。考虑移民补偿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的物价上涨因 素,充分体现了人民政府对移民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
要使水库移民各大类补偿投资及其总额计算的准确,关键还在于要实事求是、认真细致地搞好淹没线以下的人口和实物数量的调查,也可以说这是计算水库移民补偿性投资的基础,是执行好开发性移民补偿原则的基础。
1991年至1992年6月上旬,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会同四川、湖北两省和有关地(市)县政府,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要求的精度,完成了20个县(市)水库淹没线以下的人口调查和实物数量调查。实有人口的调查方法是:由调查人员根据分公安机关填发的户口册 逐一入户调查,按人口登记办法当场核对并填报,由户主签字认可。农村人口按组、村、乡、区、县逐级汇总,由各级负责人签字认可,城镇人口按居民组、居委 会、街道办事处、镇、县(市)逐级汇总由各级负责人签字认可。这样调查的成果是相当精确的,而且是群众认可、各级政府认可的,因此是可信的。淹没实物数量 的调查大致也是采用上述方法进行的。
有了可靠的淹没线以下人口和实物数量,有了经过各方论 证后得出的补偿标准,即可以较为准确地计算出水库区移民各大类补偿投资额及其总额,三峡库移民补偿投资总额为400亿元(1993年5月末价格水平),这 一补偿投资总额,不但能补偿(补足)库区移民的淹没损失和搬迁安置,还考虑了移民适当的发展。
还要着重指出的是,没有深入接触三峡水库移民的有些社会人士及有些移民干部和群众,总会提出这样的问题:三峡水库移民补偿总投资为400亿元,最终动迁 113万人,平均每人3.55万元,而为什么每个农民的生产、生活安置费才1万多元呢?提出这样的问题是不足为奇的,这是由于他们对三峡水库移民的一个显 著特点不大了解的缘故。三峡水库移民同其他水库移民相比较,一个显著特点是,农村移民所占比重小,其补偿投资仅为投资总额的17%,而县城迁建、专项设施 复建(公路、港口码头、输电线路、通讯线路等)、工矿企业迁建和环境保护所占比重大,这四大类补偿之和占总投资的65%,而其水库移民中的大多数是农村移 民,其补偿投资额往往占总投资额的70%~80%以上。这也是三峡水库移民人均补偿投资高于其他水库移民人均补偿投资的主要原因之一。
开发性移民的补偿原则,还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要执行好这个原则,关键是要处理好搬迁与发展的关系。库区移民安置是加速库区经济发展的难得机遇,三峡库区许 多县(区),都把移民工作放在各项经济工作的首位,以移民安置带动库区经济发展,以库区经济发展促进移民发展,成效十分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