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防雷技术措施设计要点
(1)钢构架和钢筋混凝土的钢筋应互相连接;
(2)应利用钢柱或钢筋混凝土柱内钢筋作为防雷装置引下线;
(3)应将30米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相连;
(4)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的顶端和低端应与防雷装置连接;
(5)没有组合柱和圈梁的建筑物,应每隔三层在外墙内敷设一圈¢12的镀锌圆钢做均压环,有组合柱和圈梁时,利用圈梁的钢筋作均压环。将建筑物的各种竖向金属管道每三层与均压环连接一次。均压环应与防雷装置引下线连接。
4.防雷电感应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被保护建筑物内的金属物接地,是防雷电感应的主要措施。因此,建筑物内的设备外壳、管道、构架等主要金属物,应就近接到防雷接地装置或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上。
(2)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的长金属物,其净距小于100mm时应采用金属线跨接,跨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交叉净距小于100mm时,其交叉处亦应跨接。
5.防雷电波入侵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低压线路宜全线采用电缆直接埋地引入,在入户端将电缆金属外皮或保护钢管接到防雷接地装置上;若为架空线应换接50m电缆进户,线缆换接处应装设避雷器,并将其与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连在一起,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若采用架空线引入时,引入处应装设避雷器。
(2)架空和埋地的金属管道,应在进出建筑物处与防雷接地装置相连。
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节日彩灯、航空障碍灯及其他用电设备的线路,应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采取相应的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a.无金属外壳或保护网罩的用电设备应在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
b.从配电箱引出的线路应穿钢管。钢管的一端与配电箱金属外壳相连;另一端与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保护罩相连,并就近与屋顶防雷装置相连。钢管中间断开时应设跨接线。